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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当今社会来说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拆迁问题上,很多人对于补偿款有意见,或者是对土地规划有意见,这时候他们就会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那么多久公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提出复议申请,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的一种方法。
二、多久公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行政复议在什么情况下撤销
根据有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也明确规定,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通过以上我们知道当我们认为政府做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重新处理解决,并公开。这样不仅提高了政府人员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我们公民的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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