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其中信息公开自然成为了政府提高公信力的主要手段。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做了具体说明,那么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下。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除可以收取检索。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表单后,选择适当的受理部门提交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各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书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写;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3提出申请,各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受理机构接受核实。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选择网络、新闻发布会、电视书刊及现场查询等多种形式,并且政府机构应该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天内对外公布。另外,公民还可以自己向政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公开的,政府机构会告知申请人查询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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