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修路的时候,会占用到农村的耕地或者林地。征地部门要组织群众听证,确定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和条款。双方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查阅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通常来说,地方政府会每隔几年调整下补偿标准。那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按如下标准缴纳:
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年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常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综上所述,政府占用林地修路和占用耕地一样,都需要对被征地群众给予一定补偿。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综合地价确定的,并且,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补偿标准上面会有所区分。双方签好补偿协议后,征地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不得拖延或者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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