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南召县律师 新城区律师 始兴县律师 孝南区律师 凉州区律师 许昌县律师 市中区律师
政府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是要公民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解知悉从而促进政府办公公开化透明化,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人们。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必须要对人们了解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相应的指导,以下我们就对南湖区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解。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嘉兴市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南湖区档案局进行查阅。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工作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长期保存。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档案局查阅这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zfxxgk.nanhu.gov.cn;指定地点为: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区档案局和区企业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838215;区档案局地址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838415、0573-82838513;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为嘉兴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512166。
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处室 责任单位
(五)工作机构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承担,有关信息如下:联系电话为0573-82838215;区档案局地址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838415、0573-82838513;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为嘉兴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512166。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区档案局和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838215,邮政编码:314051,电子邮箱地址:zfxxgk@nanhu.gov.cn;区档案局地址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838415、0573-82838513,邮政编码:314051,电子邮箱地址:nanfu350@126.com;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为嘉兴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573-82512166,邮政编码:314000,电子邮箱地址:nhqdaj0210@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嘉兴市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上下载。http://zfxxgk.nanhu.gov.cn/NewsPic/1/南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附件.doc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面附件。
http://zfxxgk.nanhu.gov.cn/NewsPic/1/流程图.doc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依照市相关标准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具体标准参照市相关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局等监督部门投诉。
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838215,传真电话:0573-82838215,通信地址: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邮编:314051。
区监察局联系电话:0573-82838043,传真电话:0573-82838039,通信地址: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邮编:314051。
(二)申请人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部门:南湖区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3-82838229,传真号码:0573-82838226,通信地址: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法制办,邮政编码:314051。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3-82318158,传真号码:0573-82318109,通信地址:嘉兴市城东路112号,邮政编码:314000。
综上所述,南湖区信息公开指南分为三个重要的方面,第一个是对所有人应该公开的信息,以及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第二个讲的是不对所有人公开但对特定部分人公开的相关规定。最后是对人们知情权的保障和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督促。
延伸阅读:
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吗?
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征地拆迁普法公开课第一期开讲(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