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窗口,我国国土辽阔,人民数量又多,一个有效对接人民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放心的政府是很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方式使办公处事透明化公开化,能很好的与人民沟通,让人民信任,国家政策号召,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也跟紧了政策步伐,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1、可以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2、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政策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3、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社会的流言、噪声及一些政府官员违纪现象的出现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战。因此,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4、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5、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
2014年,韶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部署,突出重点,强力整合资源,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2、是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县级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基本实现全面公开
3、是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抓好落实征地范围、面积、用途以及补偿安置措施向社会公告,及时发布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制定《韶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4、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市直属学校普遍建立了“一箱、两栏、三会‘
(二)推进政策措施及热点舆论解读回应。
1、是参加省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强化政政策公开。
2、是全方位构建热点舆论回应机制。以网络问政平台为桥梁,实时回应网民关切。以政务微博为新窗口,政民互动亲切无障碍。开通运行市委、市政府“韶关发布”的官方微博。
(三)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1、是完成依申请公开系统建设升级。
1、是强化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指导。针对本市一些基层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本市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指导,并明确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应予以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四)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指导。
1、是虚实结合,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整合集中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的基础上,斥资85万统一建设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2、是点面结合,强化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成之后即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分级分领域对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公开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发布系统操作,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针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情况,采取上门一对一培训、QQ沟通学习、电话交流指导等方式进行灵活即时的培训,保障基层信息公开持续深入。三是突出重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查。为切实解决职能部门“选择性公开”问题,本市以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为契机,突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征地信息等公众关切信息组织公开的专项督查,挖掘公开深度,取得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动态发布市重点建设项目及百项工程进展情况。
4.市政务动态。发布了领导同志活动、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1180条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2014年1到12月份,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共发布79251条。
2.《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公报以月刊形式全年公布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人事任免、市情资料等信息78条,并全文电子化公布。
3.新闻发布会。全市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共70场,包括2014年韶关旅游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暨2014年“满眼春光”韶关旅游大会启动仪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等。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本级各部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41个,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场所45个,设置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96个。 5.官方微博。各职能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2165条信息。
1、申请情况 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0件。其中市级共22件,其中网上申请数3件,信函申请数8件,当面申请数11件。县(市、区)548件,其中网上申请35件,信函申请数1件,当面申请数504件,其他形式申请数8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劳动保障、土地使用、房屋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等方面的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在57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70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为311件, “同意公开”的为21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为9件,“不同意公开”的为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为1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为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为1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的为3件。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七)其他方面情况
2014年度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接受市民各种形式咨询共601253人次。涉及投诉举报11起,行政复议3起,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韶关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开信息的整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从以上比较来看,韶关市政府跟随国家法律政策的步伐,从政治,经济,社会等等方面主动信息公开,从电话,网络,微博等固有和新有各个途径进行公开,不断寻找自身缺点与不足,采取解决措施,不断加强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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