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征地都不陌生了,征地少不了的一项工作就是对征收对象进行合理的补偿。各地区都制定了征收补偿标准,恩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对征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征地补偿标准是非常关键的,标准合理,征地工作就能够很好的开展。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舞阳街道办事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六角亭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8903元/亩;菜地:64793元/亩;果园:64793元/亩;茶园:64793元/亩;精养鱼池:64793元/亩;林地:41232元/亩;未利用地:29451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芭蕉乡、龙凤镇、崔坝镇、白杨乡。
补偿标准:耕地:39780元/亩;菜地:43758元/亩;果园:43758元/亩;茶园:43758元/亩;精养鱼池:43758元/亩;林地:27486元/亩;未利用地:1989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沙地乡、三岔乡、盛家坝乡、新塘乡、红土乡、屯堡乡、板桥镇、白果乡。
补偿标准:耕地:31216元/亩;菜地:34337元/亩;果园:34337元/亩;茶园:34337元/亩;精养鱼池:34337元/亩;林地:21851元/亩;未利用地:15608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太阳河乡。
补偿标准:耕地:31008元/亩;菜地:34108元/亩;果园:34108元/亩;茶园:34108元/亩;精养鱼池:34108元/亩;林地:21705元/亩;未利用地:15504元/亩。
二、征用土地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
2、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经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必须组织安置。给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劳动力安置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但以组织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和兴办乡镇企业为主。
4、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方案必须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告的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
当地所有的征地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不因征地导致纠纷,让大家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补偿,加快征地工作。一个合理的补偿标准不仅可以推进征地工作,也会获得老百姓的支持,但是如果标准不合理,很可能就引发矛盾,阻碍征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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