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国家推出了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的政策。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到当地的大量农村土地。对于当地农民来讲,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是其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针对这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小编谈谈自己的看法。
现有的农村土地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农村土地的性质按所有权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按使用属性有国家、企业和个人。按征地主体划分,有国家征地、企业征地,新区建设属于国家战略、国家征地,国家征地的补偿标准低于商业开发标准,现行的农村征地补偿项目主要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笔者这里主要界定农村耕地每亩补偿的标准,按常理和惯例,新区耕地补偿应参考近期保定市及周边区域的征地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上所述,根据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当地农民可以拿到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费等征地补偿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当地土地年产值为基数确定的,并且,土地补偿费发放到村委会后,原则上应该由村委会讨论,将不低于80%的部分发给农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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