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漕河镇(包括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补偿标准:耕地:39200元/亩;菜地:43120元/亩;果园:43120元/亩;茶园:43120元/亩;精养鱼池:43120元/亩;林地:27440元/亩;未利用地:19600元/亩。
(二)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赤东镇(包括蕲春经济开发区)、蕲州镇、八里湖办事处、横车镇、刘河镇、管窑镇、彭思镇、株林镇。
补偿标准:耕地:33600元/亩;菜地:36960元/亩;果园:36960元/亩;茶园:36960元/亩;精养鱼池:36960元/亩;林地:23520元/亩;未利用地:16800元/亩。
(三)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狮子镇、青石镇、张塝镇、向桥乡、檀林镇、大同镇。
补偿标准:耕地:29400元/亩;菜地:32340元/亩;果园:32340元/亩;茶园:32340元/亩;精养鱼池:32340元/亩;林地:20580元/亩;未利用地:14700元/亩。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在征收使用民众土地后对民众进行的补偿行为,根据土地的利用类型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蓟春县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将土地分为三类,根据利用类型的不同进行一万到五万元不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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