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时,究竟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到底哪种好? 熟悉拆迁的都知道,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都是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摆在拆迁户面前的选择方案,很多拆迁户也常在这两种方案中挣扎,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哪种好些。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
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利有弊,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各自己的需求来选择补偿方式。下面简要分析一下:
1、货币补偿
最大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不会再出现安置房屋迟迟不能交付、回迁迟迟不能落实等问题,减少后续纠纷的发生。
但是,货币补偿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目前房价涨幅快,被征收人要是在拿到货币补偿款之后再慢慢寻找合适房源,可能很难再买到同样面积的房屋。再者,如果被征收人暂时不买房,那么如何支配这一大笔补偿款也是问题,随着物价上涨,被征收人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能力,那么手中得到的补偿款也会面临贬值问题。
2、产权调换
优点在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不用再担心无法用补偿款买到合适大小的房子,这样就解决了住房问题。再者,产权调换之后往往还有一笔差价金,对被征收人而言也是一笔发展资金,可以做些小本买卖,为今后的长久生存做打算。
但是,产权调换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被征收人对于产权调换房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因素享有的自主选择性十分有限;后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大等等。
二、其他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2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1、搬迁补偿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补偿,针对所有被征收人,通常按被拆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多少元计算。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按照入学、入托、在职工作人数计算,由拆迁人按照市规定的公共交通月卡标准支付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房屋征收导致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无房居住、使用,在搬迁至房屋征收部门安置的新房前或者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自己找房过渡的,征收人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的过渡费用。因房屋征收部门延长过渡期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照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好不能一概而论的,要结合被征收房屋所在城市房屋有没有升值的可能等因素确定,如果有升值前景的,肯定是选择产权置换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