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买外国生产的商品,但是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外国商品进入我国销售是需要缴纳进口关税的,这样就催促了海外代购的产生,那么你知道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吗?
一、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怎样界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 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代购现在可以走包税快递,可以走自己申报的快递,不存在偷税不偷税一说,海淘很早就开始了,洋马头,淘宝都有国际买手认证的。
二、代购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属于合法代购的情形为: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除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以外的物品,用于个人自用,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或虽超过5000元但属单一品种、单件物品,且仅限自用、数量合理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如果携带物品数额、价值巨大或非本人自用,则属于非法代购。如果代购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存在不如实报关接受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行为,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即构成走私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即构成走私罪。多次走私,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如果转售者或购买者明知是非法“代购品”而转售或购买的,其行为同样涉嫌违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所以购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我国《刑法》也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罪。
为了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制定诸多法律法规。如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规定,境内居民携带进境物品一律接受海关的查验、报关、监管,并应依法纳税。违反这些规定、损害海关管理秩序及税务征收活动的,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对违反该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