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形式。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代位权诉讼中的和解权、请求调解权受到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被告双方都享有自行和解权或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和解或者调解往往是在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甚至于巨大让步的基础上进行的,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达成常常是权利人放弃部分实体权利所产生的妥协结果,行使和解权或请求调解权的一方原则上应当是对实体权利享有处分权的主体。然而,在税收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税务机关是一种特殊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其职责,在税收代位权诉讼中,税务机关不能妥协、不能让步、不能放弃实体权利。
二、税务诉讼其他规定是什么?
税务诉讼是税收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可以有效地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务纠纷,监督税务机关正确执法;可以有效地打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从而保护 国家和纳税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已经处在后WTO时代,随着依法治税进程的加快,健全和完善税务诉讼制度已是大事所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确立了税收代位权诉讼制度,这是一种税收民事诉讼制度。此前,我国只实行税收行政诉讼和税收刑事诉讼。
因为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征税,必须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若妥协让步,不但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还会损害纳税人的权益。根据《征管法》第3条第1款、第28条之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纳税人的纳税额,并依法征收,而不得随意减免。因此,税务机关的和解权请求调解权应当受到限制
代位权在我们国家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权利,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税收方面也是有待维权的,如果说行政机关提起相关的税务方面的诉讼的话,那么在行使税收代位权方面,和解和调解有限制。
延伸阅读: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有哪些
税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他不...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
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
租售同权税收都有哪些?
1、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
行政复议与税收强制执行的依据是...
基本上所有的行政行为在规定的程序之下都可...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
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方式?
受行政复议有很多种决定的方式,但是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