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1)首部
①标题:写“行政上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写明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列写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在上述案例中,上诉人陈某在写民事上诉状时,应该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应该就所知道的内容详细写明。
(2)上诉请求
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
在上述案例中,上诉人陈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等。
(3)事实与理由
上诉状的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起诉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②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
③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并具体地分析论证。
④对原审适用程序法不当,因而影响正确审判的论证。这是指原审在审理案件中,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因此造成案件处理不当的,可以据实予以提出,以作为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理由。
上诉理由通常跟着写结束语。通常的写法是:“综上所述,说明×××人民法院(或原审)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当,特向你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或裁定),给予依法改判(或重新处理)。”
在本案中,陈某要将上诉的理由写清楚,并将程序和实体(如认定事实错误)分开来写。
(4)尾部及附项
①致送机关。可写为:此致×××人民法院转报×××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也可直接写为:此致×××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
②署名。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
(1)本上诉状副本×份;
(2)证物××(名称)×件;
(3)书证××(名称)×件。
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诉讼的裁定结果,当事人有争议的话完全可以上诉,不过,一审人民法院在驳回裁定的法律文书当中,关于驳回诉讼的法律依据标注的很清楚,所以,就算是上诉也得有确切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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