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长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先复议再诉讼
复议机关会在收到公民、法人等向其提交的复议申请书后两个月内做出决定。当然,法律特殊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若感到不满可以在15天内再次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复议机关不做决定,当事人依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
2.直接诉讼
若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等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同样,排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
3.特殊原因耽搁诉讼期限
如果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不可抗力等耽搁,未能按时提交申请,可以在困难解决后的10天内申请延长期限,此事由法院判决。
4.行政机关逾期不处理
行政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提交的申请书后60天内未做出决定的,公民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依法受理。若申请人正处于紧急情况下切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行政机关未答应的,可以不用等到60天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未告诉公民等其具体判决,起诉期限是从公民等应该知道或者已经知道的时候开始计算,当然,这个时间是有期限的,一般应该知道或者已经知道的时间不会超过了两年。
6.法院受理诉讼的最大年限
虽然诉讼期限是从应当知道或者知道其开始计算的,但是对于不动产等的具体行政决定在超过20年或者对于其他决定超过5年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7.未能诉讼的特殊情况
有一部分情况导致逾期才提起诉讼,将不计入起诉期限,有以下情况:非自身原因导致的逾期,因诉讼人人身自由收到限制导致的逾期。
延伸阅读: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