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在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情形: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延伸阅读:

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院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什么情形适用?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词条  在行  在行词条  诉讼  诉讼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适用  适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