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职责范围很广,在取缔非法摊位的时候,城管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出具行政处罚书。不法商贩可能被罚款、责令停止摆摊,严重的还会被拘留。这些都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手段。那么,行政处罚文书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行政处罚文书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执法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将罚款上缴银行。另一种方式是由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如果按照这种方式缴纳罚款,应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告诉了大家行政处罚文书的概念及制作要点,城管部门是政府下设机构,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如果走简易程序的话,工作人员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处罚措施、行政违法行为、处罚期限及处罚当事人信息写清楚。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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