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国家单位和机关进行治理社会或是社会秩序时,会对社会上的违法现象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金钱又分为罚款和罚金两种形式,那罚金是行政处罚吗,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这类处罚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有很多人认为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其实并不是。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
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的多。
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罚金是指刑事上处罚,罚款才是行政类的处罚。我国规定相关的处罚是根据案件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事实进行划分的。罚金作为刑事犯罪者的一类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之一进行的,有关案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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