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中,确定了能够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也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行政的罚款,也就是财产刑,也有行政拘留,也就是人身刑,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违法的行为,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群众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举行听证会的条件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以上三种处罚较重,可能给相对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为了慎重起见,在作出处罚之前,给相对人一次申辩和质证的机会。至于行政拘留,虽然比不上处罚更重,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了暂缓拘留的救济程序,《行政处罚法》就不再作出听证的规定。
2.听证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制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支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3.处罚决定的作出
由行政机关在听证结束后,依照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听证笔录是调查结果之一,是行政处罚的“证据之一”。这和《行政许可法》中听证笔录的“案卷排他性原则”不同,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笔录是“唯一证据”。
综上所述,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群众程序是怎样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不是任何的行政处罚都是可以进行听证程序的申请的,包括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还有吊销许可证才可以申请听证的程序,因为这三种处罚一般是处罚比较严重的,需要听求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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