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被法律进行约束,我们需要在法律的知道下,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职权的履行单位,因为人员有限等原因,需要对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利进行委托。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不可以。接受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不能再次委托其他组织。今天小编大家了解一下。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它的行使必须严肃、慎重,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受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严格限制,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行政机关委托处罚是基于对受委托组织能力的信任,接受委托的组织不得再委托。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1、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权的委托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受委托人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地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它的行使必须严肃、慎重,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受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严格限制,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行政机关委托处罚是基于对受委托组织能力的信任,接受委托的组织不得再委托。
我们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全国都在招募大量的网格员,也是由于政府机构人员等问题的缺口,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使各项权利合理合法的进行开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层层委托,会使行政处罚的执行不具有公信力,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延伸阅读: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处罚法全文包含的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