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也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了,当生活中我们需要跟其他的机构借钱,而作为以借款的价值相对应的抵押物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房子,所以房产抵押登记几乎就是因为我们跟别人建立了债务债权关系。而很多人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时候考虑的问题是,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
一、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
房屋他项权利人一般就是指借款的机构。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项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立的。
他项权登记仅指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土地权利设立的登记。房产他项权证的权利人有质权人、租赁使用权人、典权人、地役权人、抵押权人等
1、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3、 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
4、 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2、产权人身份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大家应该就知道了,房屋他项权利人其实就是债权人,如果我们购买商品房要贷款,那说白了房屋他项权人就是银行机构,把房子抵押给了哪个借款机构或者是抵押给了典当行,那么典当行就是属于房屋的他项权利人,不过他项权利人也是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的,债务债权关系正常履行的时候,他项权利人也不得随意处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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