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他项权利到期是多少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证上进行记载,在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能够反映出土地是否抵押。
2、具体的抵押登记信息,需要查看《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内容,也可以到国土管理部门查封抵押档案后确定。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内容与国土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房屋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2、xx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土地他项权利的到期期限按照登记的内容为准,房屋的他项权利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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