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调解告知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告知书
甲方:XXXXXXXX医院
乙方(患方):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
住院号:____
患者于_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⑵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
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2、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元。
3、赔偿款给付时间:
4、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5、(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年__月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6、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见证律师(或公证):____
_____年__月__日
二、医疗纠纷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方案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医患双方任何一方不能接受,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若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方案,签字后便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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