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病人都需要仰仗医生的治疗才能够脱离疾病的折磨,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发生患者不满医生的某种行为而与其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出现了殴打医生或者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的现行,这样的医患纠纷并不在少数。那么,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a、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b、有通俗的语言告知;c、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d、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对医方的告知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要从严把握。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a、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b、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c、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作了规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擅自公开病人“隐私”病情,可以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医院向病人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因宣传需要使用内容肖像的,应当取得病人同意。
4、重视病历的证据作用(医疗诉讼证据)。主要分类包括:a、病历;b、检查报告;c、有关记录;d、影像资料;e、有关实物;f、同意书;g、重要告知记录。
(二)处理: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及时报告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现场证据的保管,包括病历、实物的封存等,特别是尸体的保存和告知尸检的义务。尸检是判断死因的重要科学手段。我们在审理几起医疗纠纷案件时,就是因为尸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医疗鉴定无法进行,死因无法查清,只有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责任分担。
对于医生还是患者及其家属都好只有在理性的情绪下才能够将已经发生的糟糕情形尽快得到解决,否则引发的医患纠纷只会侵害到自己以及他人的利益而不能够解决任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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