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几年研究数据表明,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排在顺位第一的即先天性心脏病。宫内和新生儿的死亡率达85%。尤其心外畸形伴宫内心衰预后更差。北京市对新生儿35种疾病的监测先天性心脏病居第二位,发生率为1%。超声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敏感性为60%~90%,特异性90%以上,能够有效阻击先心病。
2006年底一对夫妇来北京朝阳医院超声医学科心脏超声室检查,当医生告诉孕妇胎儿心脏发育正常时,夫妇俩露出欣慰的笑容。一年前这对夫妇曾怀孕,在心脏超声室进行常规胎儿心脏检查时发现胎儿心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复杂畸形,而不得不终止妊娠。我从事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已有二十多年,这样的事例经历了很多,在90年代初就曾有一孕妇生育一先天性心脏病法洛四联症的孩子,再次怀孕后发现还是此病。还有一孕妇曾生育两胎,都是心肌病,均于出生后不久而夭亡,后怀第三胎经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证实仍是心肌病,而终止妊娠。两年后再次妊娠,经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胎儿心脏发育正常,后生育一健康宝宝。
大血管转位和动脉导管依赖性复杂先天性胎儿心血管疾病为当今危害新生儿生命和生存质量的主要疾病之一,具有死亡率和致残率高的特点,发病率在出生后存活的胎儿中为8‰左右。而在未出生的胎儿中比例更高。宫内被确认的严重心血管病的胎儿,能够长期存活的极少。国外发达国家大部分地区已对所有妊龄16~24周的胎儿进行心血管超声检查。英国1999年产前先心病诊断率为23%,而到2000年产前先心病的诊断率就达到了70%。
目前,国家对产前胎儿保健制定了一系列检查规范,包括超声产前诊断,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是其中之一。通常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孕妇在常规超声检查时,对胎儿心脏进行初步筛查,约在妊娠的14~20周,是由从事专业产科超声医师进行,发现问题后,进入第二步胎儿心脏超声专项检查,是由经专业培训后的心血管超声医师进行。约在妊娠的18~28周。胎儿心脏病与儿科心脏病不完全相同。胎儿通过脐带与胎盘连接,有自身独立循环系统又与母体密不可分。胎儿心血管处于不断发育和成长过程,血液循环都不同于儿童。
在我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发展极不平衡,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普及还远远不够,每年出生的新生儿中仍有8‰心血管异常的胎儿出生。实行常规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减少了许多严重复杂畸形胎儿的出生,而那些较轻的心脏异常,如果产前能得到诊断并做出必要的保障措施,出生后的新生儿便能得到及时救治。
母体方面:
母体患有各种糖尿病、结缔组织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酒精中毒。
妊娠早期有病毒感染、感冒、高热病史、服药史(苯丙胺、大伦丁、氯化钾、三甲双酮等)。
妊娠早期接触放射线、汞化合物、油漆、农药、染发剂或服用抗癌药物、化学制剂等。
感染病毒:风疹病毒(早孕感染发病率90%、中期25%)、巨细胞病毒发病率1%~2%、弓形体发病率1%~2%、人细小病毒B19宫内感染胎儿死亡率9%。
高龄孕妇(年龄大于35岁),有不正常妊娠、流产、引产史,先天性心脏病家族史,先天性心脏病生育史等。
胎儿因素:
胎儿合并其他器官畸形:脑积水、腹壁裂等。
染色体异常。
胎儿心率失常:包括心动过缓(小于120次/分)、心动过速(大于200次/分)及心律不齐。
羊水异常:羊水过多或羊水过少。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孕期进行超声波检查很有必要
超声波是一种间断性的脉冲发射,平均功率为30~40毫瓦/平方厘米以下。它并不会像X线那样具有辐射及生物效应,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造成对孕妇或胎儿的危害。国外学者曾对720名12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波检查5~15分钟,也未发现任何母体及胎儿操作损伤。但近年也有医学工作者提出不一样的观点,认为儿童的语言发育迟钝,与产前的B超诊断有关。因为孕早期胎儿较为娇嫩,易受外界理化因素影响,所以在早孕阶段最好不要多做超声检查。在怀孕后期,要用超声检查来确定胎儿是否正常,羊水是否过多,是否葡萄胎,胎位是否正常等。用超声波做孕妇检查,时间大多很短,只有几分钟,对子宫中孕后期的胎儿一般不会产生影响。
胎儿心血管发育异常种类繁多,类型复杂,虽然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随着超声诊断仪器的不断进展和从事此专业的人员经验积累和研究的深入发展迅速,但仍有许多胎儿心脏异常不能在产前检出,这是客观事实。孕产妇应该对这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和理解。相信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将有更多的疾病被认识,胎儿超声诊断水平越来越高,在全国各地区的发展越来越普及,我国先心病的患儿出生率将得到有力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