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过程中有个很“尴尬”的问题,并不是每一个创业团队都能携手与共的走到最后,有多种原因使得很多联合创始人在中途想要退出,而退出的过程中就容易产生纠纷,导致两败俱伤。所以在这里不管跟谁一起创业,都要做好“退出”准备,做到优雅的去离开。那么,创业公司联合创始人怎么退出?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作为联合创始人,如果你要离开一手创立的公司,不跟核心创始人玩了,到底怎么做呢?
这大概要分两种情况:
1:
这家公司没有任何的外部融资
这种情况不涉及外部资本,联合创始人可以按照持股比例退出。有利润分走相应利润,没有利润分走账上同比例的现金。
有一个前提是,联合创始人这个称谓必须是落到纸面上,而不是口头承诺。展程科技的问题就是一开始回避了股权问题。
早期公司很容易遇到这个问题,几个人先一起做件事情,没有分得这么清,当公司成长起来之后,却又对老员工不满意,在分配股权上显得犹豫。
如果这样的话,一旦引入资本,局面就更为复杂,不懂股权游戏的联合创始人会被置于不利地位。
2:
这家公司已经引入外部投资者,
签订了投资协议
一家创业公司融资之后,再有联合创始人退出,是最容易产生矛盾和撕逼的,资本的介入会让单纯的合伙人关系变得僵硬。说白了,核心创始人不能只考虑人情,还要为资本考虑,很容易就站到了资本一方。
一般来说,联合创始人会这样考虑,自己持有公司股份,不管是主动退还是被动退,这些股份是要套现的,而且要按照一个比较合理的估值。听上去也不是没有道理,作为股东之一为公司拼了好几年,要离开了这些股份怎么也得换点钱。
在处理这些股份之前。先要明确的一点,只要签订投资协议,机构为了控制风险,都会在协议中明确创始人或者联合创始人的股份为受限股。
这也就是说,这些股份就像期权一样,必须要经过三年、四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全部到创始人手中,通过绑定几个创始人来确保投资安全。如果严格按照投资协议来,联合创始人的股份需要看到底能落实多少,如果四年到期,联合创始人第一年就离开,其实最多只能出让1/4的股权。
接下来面对的问题就是,这些股权到底能不能卖出去?
一般来说是不能随便卖的。80%的投资协议都会规定一条,要转让股权投资人必须同意,否则转不出去。
当然,一切都可以商量。最好的方式,当然是为这家公司引入一个新的股东,让第三方以合理的估值来购买。如果公司经营良好都没有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这样的公司都属于不上上下、半死不活的状态,找到下一轮融资都很费劲,要找到第三方接手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大部分投资协议中都规定,只有投资人有回购权。但实际操作中,大股东也可以进行股份的回购。不过,这个回购价格往往是联合创始人难以接受的。
“联合创始人退出公司的话,即便账上有钱,也一分钱不会给你,凭什么给你?”一位投资人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是这种态度。
这也可以理解,投资机构要考虑的是回报与安全。如果一家投资的公司就要分崩离析,投资方考虑的是,这家公司还能不能做,不能做就清算,把账上剩余的钱还回来。
所以,在极端的情况下,联合创始人退出公司,不仅拿不到股权回报,而且可能还要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他要赔给公司钱。
创业这么热,很多人都把风险投资想象的特别美好。但实际上,一个巨大的误解是,风险投资的钱并不是白拿的,在所有投资协议中,都会规定如果融资后公司经营失败把钱花光了,要对投资人的钱进行赔偿,因为投资机构也有LP,他们也要有交代。
一般来说,赔偿的额度多是投资额的100%,多的时候达到120%、150%,俏江南张兰就曾因为对赌失败赔给投资方200%的资本。
所以说,如果严格按照投资协议,任何一个失败的创业者都会面临投资机构的讨债和官司。但现实中,这不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大的基金投了几百个案子,要是失败一个就去打官司,那就累死了,更多情况是果断清算,能拿回一点是一点,减少损失。如果确实项目失败,稍微宽宏大量点就算了,投人嘛。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入股你的是政府引导基金,那你作为联合创始人退出,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真有可能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进行追偿和诉讼。
总之,如果真的严格按照投资条款,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其实都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都是被资本所捆绑,任何一方的退出都会受到资本的“反噬”。
关于“创业公司联合创始人怎么退出?”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所以提醒大家一旦合伙人之间出现问题,就要低调的去处理,不要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