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后,贾跃亭也被法院列入了老赖名单。
12月12日,网易财经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站上查询到,贾跃亭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夏鹭证执字第00082号,发布时间为12月11日。
根据披露的法律文书,贾跃亭应履行的法律文书的义务共有四条: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万元。 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万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142.6万元,律师费人民币256万元。
12月11日,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据澎湃新闻报道,以上款项合计4.79亿元,但贾跃亭全部未履行,因此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中,在限制消费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将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饭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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