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晚21点30分,聊城高速交警支队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持B2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冀D88188大型普通客车,且该车辆为挂靠在河北神州旅游公司的旅游车辆,不具备邯郸-常熟线路的营运资格,聊城高速交警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经查,当日晚21时30分,聊城高速执勤民警在济聊高速公路冠县西公安交通安全执法站对“两客一危”车辆检查登记时,发现驾驶员张某神色紧张,执勤民警立即检查该车行驶证及驾驶人驾驶证,发现该驾驶证为大型客车车主李某,民警立即让该驾驶员张某下车接受检查,不料该驾驶员竟弃车逃逸,经询问,车上人员在河北万合集团邯郸汽车站买票,但是未在车站内乘车,于是,民警刘兴春立即对张某电话劝阻,经过民警的耐心劝阻,于是驾驶人张某回来向执勤民警交代情况。
据该驾驶人称,自己持B2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冀D88188大型普通客车,从河北省邯郸市开往江苏省常熟市,一时心存侥幸,不料,经过聊城执法站时被查获,该客车核载55人,实载38人,总行程1021公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查获此情况后,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依法扣留,并及时客运公司取得联系,协调客运车辆转运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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