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方针
—定时期内规定的战略全局须达到的总目标和应遵循的指针。是军事战略的核心与集中体现。分为统管全局与全过程军事行动的总方针和指导不同阶段与范围军事行动的具体方针。是由国家或政治集团的髙级军事领率机关,依据其基本政策和奉行的战略思想,在全面分析敌对双方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地理诸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总的战略方针有较大的稳定性,具体的战略方针则随着战略形势的发展而调整。
消极防御
亦称“专守防御”、“单纯防御”。单纯以防御手段阻挡敌方进攻,放弃任何积极主动攻势行动的消极保守的防御。不能达成尔后的反攻和进攻,因而不可能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
积极防御
亦称“攻势防御”、“决战防御”。以积极主动的攻势行动对付进攻之敌的防御。通常表现为:在战略防御中,采取积极的战役、战斗进攻行动,或在战役、战术防御中,采取阵前出击、火力反击、反冲击、反突击、反空降、纵深打击等攻势行动。目的是变被动为主动,消耗和奸灭敌人,为转入战略反攻和战略进攻创造条件。
战略思想
关于战略全局问题的理性认识。是制定国防政策、战略方针、军队建设方针、作战原则的理论基础。具有阶级性、时代性、继承性和指导性。
战略文化
战略所蕴含的历史传统、民族特性和价值取向。是国家或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主要体现于战略思想和战略理论中。具有持久性和相对稳定性。
防御战略
筹划和指导防御性战争全局的方略。相对于进攻战略而言。具有防御性、正义性、被动性、群众性等特征。它通常在战时用于指导防御性战争的实施,争取赢得战争的胜利;平时用于指导军事力量建设以及战争准备、遏制战争、维护和平等。
进攻战略
筹划和指导进攻性战争全局的方略。相对于防御战略而言。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进攻的对象、目的和方针,造成有利于进行战争的形势,选择进行战争的时机,制定实施进攻战略行动的基本方式、方法和战略指挥、协同、保障原则等。
战区战略
筹划和指导战区建设和作战力量运用全局的方略。从属于军事战略,是军事战略在战区的贯彻和运用,是全面筹划和指导战区建设和作战的纲领。实施主体可以是一个军区,也可以是多个军区。主要任务是根据军事战略的统一要求,研究和解决战区范围内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战略问题。
军种战略
筹划和指导军种建设与运用全局的方略。从属于军事战略,是军事战略在军种中的贯彻和运用。分为陆军战略、海军战略、空军战略。有的国家也将战略导弹部队战略视为军种战略。主要任务是筹划军种的建设与发展及确定军种作战运用等。
联盟战略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结成联盟,筹划与指导共同与敌进行战争的方略。内容包括:确定联盟战争的对象、目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准备战争和进行战争的方法;协调联盟国武装力量与军事设施的建设、发展及其战略使用;规定联盟战争的战略指挥、战略协调、战略保障及战区的划分等。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一些主要国家为了共同对付法国,曾形成过反法联盟战略。20世纪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在两个对立的国家集团间进行,两个国家集团都有自己的联盟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