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呼吁对制裁采取慎重和负责任态度
来源:2014年11月26日07:50 新华网
新华网联合国11月25日电(记者倪红梅 裴蕾)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5日说,安理会应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规定,在制裁问题上采取慎重和负责任态度。
王民当天在安理会就制裁问题举行的会上发言说,在应对有关情势时,安理会应优先采取调解、斡旋、谈判等手段,实施制裁应以穷尽其他非强制性手段为前提,并符合《宪章》和相关国际法原则。制裁不应是一国推行强权政治的工具,一国国内法不应成为制裁别国的依据。中方反对任何以国内法为依据对其他国家实施制裁的作法。
王民说,应坚持制裁服务于政治解决的大方向。制裁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能为了制裁而制裁,更不能因为制裁干扰政治解决的努力,因小失大,本末倒置。他说,应继续维护现行制裁执行体系。安理会在制裁问题上不能只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应根据当事国形势发展,经常对制裁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修改、暂停乃至最终解除制裁。
他说,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直坚持以谨慎和负责任的方式处理涉制裁问题,推动安理会加强制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于有关问题政治解决的大局。中国愿同安理会成员及广大会员国一道,推动联合国安理会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维护世界共同安全与持久和平做出积极和建设性贡献。
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副秘书长费尔特曼当天在会上通报情况时说,联合国安理会先后设立过25个制裁机制,最早一个设立于1966年,最近一个是今年早些时候围绕也门局势设立的。安理会制裁与联合国维和及政治努力结合起来,为改变多个国家的局势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