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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怎样的人物形象分析

  丁梅斯代尔的人物形象分析

  丁梅斯代尔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认为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召唤”、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度、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代尔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及其殉葬品,这正是这个人物的悲剧之所在。

  丁梅斯代尔悲剧产生的原因

  丁梅斯代尔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和集中体现。“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代尔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个人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就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他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代尔谈道,“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丝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战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代尔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立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代尔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做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

  但是,这种胜利是短暂的。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丁梅斯代尔自始至终都备受良心的谴责,在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恶果的愤怒及对自己无限敬仰的上帝的信念之间徘徊迷惘。与他的情人海丝特・白兰相比,身为牧师的他实在是谨小慎微到不敢面对现实却又在痛苦埋怨的折磨中不断自惭的地步。丁梅斯代尔的这种个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

  同时,作为社会的人,丁梅斯代尔对上帝的依赖与崇拜绝对不容忽视。他所有的个人言行时时刻刻都受着《圣经》的制约,他不得不用神职人员的教理来规范和净化自己的品德与心灵,他对上帝的虔诚与忠实不允许他出卖自己的灵魂、背弃自己的信仰、搪塞自己的过失。所以,牧师虽然隐藏了七年通奸的罪恶,但他内心所受的折磨与打击其实要远胜于海丝特・白兰。因此,丁梅斯代尔与海丝特・白兰的爱情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环境的产物。

  由此可见,丁梅斯代尔长时间经受了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身与心的多面痛苦,成了悲剧中的悲剧,是这个悲剧故事中最可悲的人物。通过对这个人物的剖析,可以加深读者对当时美国社会力量的认识。作者简介:郑燕平,华北科技学院外语系副教授。

  《红字》作品简介

  《红字》(The Scarlet Letter)是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期加尔文教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描写了海丝特与神职人员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悲剧,作品以严酷的清教政权统治下的北美洲殖民地时期为背景,女主人公海丝特由于犯了通奸罪,坚决不交待同犯,曾被清教徒政权关进监狱,终生戴上耻辱的红字A示众(A字是英语通奸Adultery一词的第一个字母),作为劝告世人的活标本,受到人们的鄙视和摒弃。透过这两个人物的处境,让我们看到了两颗破碎的心灵怎样在痛苦中呻吟。故事同时也揭露了宗教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文中的四个人物性格与命运各不相同。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佩带的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无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清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bl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Dimmesdale)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忏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羁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勇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Chillingworth)是红字的制造者。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活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己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Pearl)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被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与齐灵握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现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地道的社会人,而小女孩肆无忌惮的狂野则体现着自然人的纯真;另一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握斯既然是撒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含义。恰恰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这个悲剧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从个人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各有其悲,但最大的悲剧人物应属丁梅斯代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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