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读后感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是一本侦探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小说以及4部中篇小说,,当然都是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这本书讲了:巴斯克维家族的一个传说。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休戈·巴斯克维为非作歹,带着猎犬去追一个姑娘时,猎犬挣脱绳子跑了,而这时出现了一只十分可怕凶悍无比的怪物,他最终丧命在怪物的利齿之下,从此怪物成了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噩梦,整个家族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最新一代的巴斯克维尔家族继承人查尔斯爵土被又被“巴斯克维而的猪犬”吓死了。福尔摩最后发现是查尔斯爵士的远亲为了抢夺他的财产,从伦敦买了一条巨型措犬,并在它全身涂上磷,使它能在黑夜中发光,把查尔斯爵土吓死,而后远亲逃进泥潭,被泥沼吞没了。
在这个故事中,会暗藏线索,也会故布疑。
暗藏线索的地方有:享利·巴斯克维尔爵土住在伦教旅馆时丢了一双靴子——这说明有人把它偷去给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闻,使挖能像警大一样循着气味去追踪,也就是说,巴斯维尔的猎大不是超自然的幽灵,而是一条真的狗。
故布疑阵的地方有:诺丁山的杀人犯赛尔登,一个从附近监狱逃出的因犯,警方在附近的沼泽地区围捕他,会让你误以为和这个案子有关,因为他是一个是逃犯,但实际上与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个故事让我赞叹作者超强的想像力和缜密逻辑故事结构。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读后感二
昨天夜里睡不着,把《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猎犬》翻出来看,越看越觉得原著的华生医生各种可爱。摘录几小点:
1、“他以前从来没有讲过这么多的话,不可否认,他的话给了我极大的快乐。因为过去他对于我对他的钦佩和企图将他的推理方法公诸于众所作的努力,常是报以漠然视之的态度,这样很伤我的自尊心。而现在我居然也能掌握了他的方法,并且实际应用起来,还得到了他的赞许,想起这点我就感到很骄傲。”
常有人说原著的医生是一个仰望者、崇慕的角色,虽然这样说也不完全是错,但是真的把医生当作一株向日葵也未免太片面了些。写作者知道,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很容易自我意识过剩,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玛丽苏杰克苏。而道尔爵士这个系列却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医生非常的谦逊,总是试图将自己隐入幕后,这无疑是符合他那个浪漫主义的自我牺牲的骑士精神。不过不能因此就抹煞他的性格,就像侦探偶尔说起的,医生可不是什么软脾气的好好先生,他有极高的自尊心。
2、“我还漏掉了什么东西吗?”我有些自负地问道,“我相信我没有把重大的地方忽略掉。”
瞧,来了吧,受到一次表扬就翘尾巴。哎呀呀,你平时被侦探嘲讽得多难受啊,亏你还能忍他。
3、像大多数故事一样,华生医生在开场的时候负责和侦探搭挡暖场,等到客户上门,他就默默地将自己充作背景,在猎犬这篇里,摩梯末医生叙述过程中,医生几乎没有主动开口过,只有一次,侦探叫住他说:“华生,你注意看,长S和短S的换用,这就是使我能确定年代的几个特点之一。”侦探真有趣,人家摩梯末医生问他的问题,他偏要去向华生解答。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为侦探的礼貌,毕竟要对客人说“你注意看,你来”之类的话过于骄傲了,而对华生就自然而然。
4、猎犬一篇与其它福尔摩斯系列不同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华生医生在单独办案。这也给了道尔爵士一个大量描写大肆抒情的机会,可怜他平时憋得久了。这一段关于神秘的巴斯克维尔庄园及周围烟雾缭绕的淖地的描写,虽然景不同,还是让我想起了呼啸山庄,而各位邻居的八卦,又让我想到马普尔小姐……
5、华生医生风流之名遍及三大洲,不管这是真是假,其实我倒可以了解。在他的视角里,所有女性都是可爱的。猎犬里总共只正式出场了三位女性,我们来看看华生医生是怎么描述她们的:
@斯台普吞小姐:肤色适中,长着淡色的头发和灰色的眼睛,而她的肤色呢,比我在英伦见过的任何深肤色型的女郎都更深,身材纤长,仪态万方。她生就一副高傲而美丽的面孔,五官那样端正,要不是配上善感的双唇和美丽的黑色而又热切的双眸的话,就会显得冷淡了。她有着完美的身段,再加以高贵的衣着……
@管家太太:白瑞摩太太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生得胖而结实,很拘谨,极为可敬,几乎是带着清教徒式的严峻,你很难想象出一个比她更难动情感的人来了。可是我曾告诉过你,在我到这里来的第一天晚上,曾听到她伤心地啜泣过,从那以后,我不止一次地看到她脸上带有泪痕,深重的悲哀在噬啮着她的心。
@莱昂丝太太:莱昂丝太太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极端的美丽。她的两眼和头发都发深棕色,双颊上虽有不少雀斑,然而有着对棕色皮肤的人说来恰到好处的红润,如同在微黄的玫瑰花心里隐现着悦目的粉红色似的。我再重复一遍,首先产生的印象就是赞叹。可是随后就发现了缺点,那面孔上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对头的地方,有些粗犷的表情,也许眼神有些生硬,嘴唇有些松弛,这些都破坏了那一无瑕疵的美貌。当然了,这些都是事后的想法,当时我只知道我是站在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的面前……
以上三位女性,其中两位在医生眼中都是美丽的,即使胖而结实、拘谨的管家太太,在他眼中也是可敬的,后面甚至因为同情她而甘愿放走逃犯……扶额,医生你真是女性之友啊……
6、我读猎犬第一次笑出声来,是读到华生医生给侦探的第一份报告。可爱的医生,他从“我亲爱的福尔摩斯”开始,整了一长段诗一段的描写,因为我看的是中文版,无聊用WORD计了数,足足524个字!更有趣的是,他写完以后大约能猜到侦探的反应,自己还加上一句:“显然,这些都是和你将我派来这里执行的任务毫无关系的东西,而且对你这样最讲求实际的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很乏味。我还记得在谈到究竟是太阳围着地球转还是地球围太阳转这个问题的时候,你的那种漠不关心的态度。还是让我回到关于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情上来吧。”我几乎能想象侦探那个紧皱眉头无可奈何的模样,真是笑得打跌!
7、华生医生是一个非常谦逊的人,这还体现在他没有控制欲,经常有人分析说侦探是个控制狂,而华生医生非常相应的则是一个习惯听取命令的人。我倒觉得这与他的军队经历无关,而是他天性缺乏主导意识。因此在猎犬的故事里,即使侦探并不在身边,华生医生单独与小巴斯克维尔男爵在一起,他也更愿意听从男爵的意见。比如以下这两段对话:
“嗯,白瑞摩送饭去的地方不可能很远,而那个坏蛋正在蜡烛旁边等着呢。天哪,华生,我真想去抓那个人去。”
“我也去。”我说道。
“那么您就把左轮手枪带着,穿上高筒皮鞋。我们愈早出发愈好,那家伙可能会吹灭蜡烛跑掉的。”
……
“这件事在伦敦可以当作笑料,但是在这里,站在漆黑的沼地里,听着象这样的叫声,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的伯父死后,在他躺着的地方,旁边有猎狗的足迹,这些都凑在一起了。我不认为我是个胆小鬼,华生,可是那种声音简直把我浑身的血都要凝住了。您摸摸我的手!”
他的手冰凉得象一块石头。
“您明天就会好的。”
“我想我已无法不使那种叫声深印在我的脑中了。您认为咱们现在应当怎么办呢?”
“咱们回去好吗?”
“不,决不,咱们是出来捉人的,一定得干下去。咱们是搜寻罪犯,可是说不定正有一只魔鬼似的猎狗在追踪着咱们呢。来吧!就是把所有洞穴里的妖魔都放到沼地里来,咱们也要坚持到底。”
从这两段对话,以及另一段关于单独约会的对话中都能看出,准男爵一旦意志坚定,华生医生便会马上顺从他。或许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男爵的社会地位较高,但是更深一层,还是因为医生性格中柔软的一面。说真的,原著的医生怎么看都是双鱼座。
8、继续说华生医生不惯于主导的性格,猎犬一案大部分时间都由他跟进,如果换了一个骄傲的不甘雌伏的人,肯定想干出一番成绩给老是笑话他的侦探看看。而医生呢,他只觉得这是一个挑不起的重担,因此在重遇福尔摩斯的刹那,他轻松得不得了。原文如下:
“真是个可爱的黄昏,亲爱的华生,”一个很熟悉的声音说,“我真觉得你到外边来要比呆在里面舒服得多呢。”
我屏息在那里坐了一两分钟,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后来,我的神志清醒了,也能够说话了,同时那极为沉重的责任好象马上从我心上卸了下来。因为那种冰冷、尖锐和嘲讽的声音只可能属于那个人。
“福尔摩斯!”我喊了起来,“福尔摩斯!”
“出来吧!”他说道,“请当心你那支左轮手枪。”
我在粗糙的门框下面弓着身,看到他在外面的一块石头上坐着。当他看到我那吃惊的表情的时候,他那灰色的眼睛高兴得转动起来。他显得又瘦又黑,可是清醒而机警,他那机灵的面孔被太阳晒成了棕色,被风砂吹得粗糙了。他身穿苏格兰呢的衣服,头戴布帽,看起来和任何在沼地上旅行的人完全一样,他竟还能象猫那样地爱护着个人的清洁,这是他的一个特点,他的下巴还是刮得光光的,衣服也还象是住在贝克街时一样的清洁。
“在我的一生里,还从没有因为看见任何人比这更快活过。”我一边摇撼着他的手一边说着。
好吧我多摘录了一些,因为我全篇里最爱看这一段!医生真是魔术师最喜欢的那类观众,而侦探真是最享受他掌声的魔术师。医生抓着侦探的手摇晃什么的,也太可爱了!
9、医生的谦逊还表现在他非常非常之为人着想,凡事都自发地从别人的角度替别人解释(他一定是双鱼座吧)。看以下这段描写:
“那么说,我写的报告恐怕都白费了!”我回想起在我写那些报告时的辛苦和当时的骄傲的心情,我的声调都颤起来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拿出一卷纸来。
“这就是你的报告,我亲爱的伙伴,而且都反复地读过了,我向你保证。我安排得好极了,因此它在途中只耽搁一天。我必须对你在处理这件极端困难的案子时所表现的热情和智慧致以最高的敬意。”
我因为受了愚弄,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可是福尔摩斯这些赞扬话的温暖,驱走了我内心的愤怒。我心里也觉得他说得很对,要想达到我们的目的,这样做实在是最好不过的了,我本不应该知道他已来到了沼地。
我在这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难怪后面侦探有胆子在“最后一案”中假死,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活着归来,医生总会原谅他,就像之前无数次一样。
10、正如福尔摩斯是公认的戏剧表演大师,华生医生则是公认的不会说谎的老好人,以至于侦探每次都要千叮万嘱。
“对,我相信你和我可以抬得动他。啊,华生,这是怎么回事?正是他,真是大胆得出奇!你可不要说出一句显出怀疑的话来,一句也不要说,不然的话,我的全部计划就都要完蛋了。”
而就在这样的嘱咐之下,医生仍然多了一句嘴:
“我也听到了喊声,因此我才跑了出来,我很替亨利爵士担心。”
“为什么单单替亨利爵士担心呢?”我忍不住地问了一句。
幸好侦探用他优秀的演技圆了回来……
11、继续说医生是女性之友,他同情管家太太真到了骨子里,以下这段描写可以看出:
此外我还负起了将这一消息透露给白瑞摩夫妇的不愉快的责任。对白瑞摩说来,这倒可能是件大大舒心的事,可是她听了之后竟抓起围裙痛哭起来。对全世界的人说来,他都是个凶暴的、半是野兽半是魔鬼的人;可是在她的心目中,他却永远是幼时和她同处的那个任性的、紧抓着她的手不放的孩子。
12、医生惯于听从命令,尤其是侦探的命令,侦探告诉男爵依计行事,不要问为什么,而对医生,侦探连解释都不用,直接替他做了主。
“我亲爱的伙伴,您一定得完全信任我,彻底按照我吩咐您的那样去做。您可以告诉咱们的朋友说,我们本来是很愿意跟您一起去的,可是有件急事要求我们一定得回到城里去。我们希望不久就能再回到德文郡来。您能把这口信带给他们吗?”
这一句是侦探与男爵的对话,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有和医生商量过,而医生完全没有反驳,虽然他心里很疑惑。如下文:
虽然我还记得福尔摩斯昨天晚上曾和斯台普吞说过,他的拜访是到第二天为止的,可是这个行程的计划还是使我为之大吃一惊,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希望我和他一起走。我也弄不明白,在他亲口说是最危险的时刻,我们两人怎能全都离开呢?可是毫无办法,只有盲目地服从。
是的,他又服从了,并且依然自发的替侦探的行为作出解释:
福尔摩斯的缺点之一——真的,如果你能把它叫做缺点的话——就是:在计划实现之前,他极不愿将他的全部计划告诉任何人。无疑的,一部分是因为他本人高傲的天性,喜欢支配一切并使他周围的人们感到惊讶,一部分也是由于他本行工作上所需的谨慎,他从来不愿随便冒险。这样常常使那些做他的委托人和助手的人感到非常难堪,我就有过不止一次这样的不快的经历,可是再没有比这次长时间地在黑暗中驾车前进更使人感到难受了。严重的考验就在我们的眼前,我们的全部行动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可是福尔摩斯什么也没有说,而我则只能主观地推测他行动的方向是如何如何。
13、我本来不想腐的,真的……但是写到这里,医生你的爱真是藏都藏不住……我们来看这段,在那个恐怖的巴斯克维尔魔鬼猎犬即将登场的刹那,所有人都在紧张地盯着雾气,只有医生……在偷看侦探……
我们三个人都死死地朝那里瞪大着眼睛,不知道那里将出现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当时正在福尔摩斯的肘旁,我朝他的脸上望了一眼。他面色苍白,但显出狂喜的神情,双眼在月光照耀之下闪闪发光。忽然间,他两眼猛地向前死死盯住了一点,双唇因惊异而大张着。
14、顺便一提,腐国不是一天建成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们亲密得让人难以理解,当准男爵被这件恐怖案子打倒,居然是摩梯末医生要陪他出去旅行!而且像巴斯克维尔族的诅咒这种私密的丑闻,老男爵居然会随便告诉他的朋友们……这种没来由的信任,跟过分礼貌的、冰冷冷的英国绅士真是完全不符。
15、故事到这里基本上完结了,还有一些小的笑点,比如华生医生自称“飞毛腿”什么的,就不专门摘录了。最后还要说的就是医生那旺盛的好奇心和与之相匹配的坚韧不拨的耐性。案件发生在十月中旬,而直到十一月底,医生足足等了一个月,等到侦探心情好了,才就猎犬案件中的疑点询问他……扶额……医生你还能再可爱一些吗……阅读《巴斯克维尔猎犬》绝对是此生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若干年前为了增进英文,我一本正经地去到书店,找寻合适的英文课外书,环绕书架间,发现外研社的“书虫”系列。深绿封面,页数不多,英汉对照,配搭简易插画,阅读起来尚算舒服,于是决定从中暂且摘出一本(别问我为什么是一本)作为学习英文的第一本课外书。
“书虫”系列收书颇多,为了保证自己有尽多的恒心多读一些以至读完,我没敢选择文学名著,而是选择了柯南·道尔的这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嗯,侦探小说肯定更好看些吧。
当时,这本还是“书虫”系列中较厚的一本。(购买时我还比较了定价的呢。)所以买回时我不免怀疑自己可以全部读完呢。
我明显地低估了自己的恒心,尽管英文一般,阅读重点也很快自英文转至中文,但心惊胆战地读过这探案故事后,我还是将英文读完了。这故事留下的深刻印象竟是如此之多:管家夜间鬼鬼祟祟地联络罪犯;老爵士暴卒于心脏病;亨利的鞋子失而复得;雨果被猎犬咬断了脖子;危机四伏、阴冷潮湿的沼泽;猎犬现出真身时的满身磷火……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幕乃是华生见到福尔摩斯立于山岩之上,现出以月亮为背景的黑影。十多岁的我那会儿简直吓坏了,还以为那是神秘又难缠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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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我似回到十多年前那个灯光昏暗的房间了。看到那坐于硬硬的小椅子上,虾着细细的身子,双手虔敬地捧着视若神圣的书,仔仔细细地阅读,生怕放过哪一个字。(怕也正是因此,我那视力才越来越坏的吧。)
唉,那时读书读得何其干净。如今这境界竟至于越来越难以找到了。
然而,几年之后很可惜的事情发生。这书被我带到了大学,而她又被别人带到了北京:一次同宿舍的郝同学要去北京找同学游玩,将她借去以便消磨在火车上的时间。过了几天,郝先生安然回来,我那书却留在了他北京同学的宿舍。他跟我说下次会把她取回来。可是,他究竟没有兑现。
我的《巴斯克维尔猎犬》遂与我永诀……
而今忆之,终不免欷歔了。
不知她是否尚存世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