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很不正常,唯独他一个人不鼓掌,真不可思议。
演讲者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儿把手都快拍烂了,还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讲坛报以雷鸣般的掌声,不,简直是在一齐鸣枪射击。有人嫌鼓掌还不过瘾,竟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对! 一点不错!”“我们都挨了打!”“警察是我们的敌人!”
警察犹如街道两旁的树木,布满会场四周。每当群众鼓掌、喊叫时,他们眼睛里就闪烁白光; 佩剑仿佛是套在家犬脖子上的锁链,发出 “咔嚓”、“咔嚓”的恫吓声。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何况,警察今儿又是被告。
警察要是胆敢在这种场合动手动人,大概到会者谁也不会袖手旁观的吧! 这一点群众清楚,被告们心里也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们至多只能白白眼、拨弄拨弄佩剑而已。
“谴责警察‘五一’暴行大会”笼罩着法庭般的庄严和激昂的气氛。演讲的工人大声怒斥,听众的心里也在大声疾呼。台上台下同仇敌忾。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唯独这家伙阴沉沉的,一声不吭,显得无动于衷。
他一动不动地端坐在我的邻座,仿佛波涛中的一块岩石。面孔浅黑,身体似乎有点虚弱,鼻子向旁歪斜,目光锐利,身穿土黄色粗布工作服,看上去像是个中年工人。他嘴唇紧抿,正出神地望着台上的演讲者。
“混蛋!”我暗暗骂道。居然巧妙地混了进来,你在拚命地看什么呢?是把反抗者的面孔一一记入脑海中的手册? 还是像蜻蜓那样转动眼睛环顾四周呢?……于是我对他严加监视起来,但这家伙依旧纹丝不动。过了好大一会儿, 他都没拍过一下手, 也没喊过一声。也许他压根儿没这种念头。
我不免纳闷起来。恐怕是个新特务吧! 不!说不定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也未可知。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家伙身上了,至于台上的演讲早丢在一边。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就在我正要把脸凑过去喊声“喂”时,突然发现他的双瞳像电光一样在闪亮。啊呀! 这条狗真怪,在哭哩,是不是有所触动了呢? ……就在这当儿,雷鸣般的掌声又一次震撼了整个会场。他失神地举起迄今一直垂着的那只手,可是刚举到胸前又垂落在膝盖上。
这时,我才看到了一样东西。可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意义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要大得多,我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四周一片昏暗,我极力睁眼凝视,确实没错,搁在膝盖上微微颤动着的东西是一双没手掌的手,不! 是研磨棒。
我的眼前闪电般掠过一个幻觉: 传送带宛如几十条耀眼的白练,奔腾不息。马达隆隆鸣响,机器令人目眩般地飞速旋转。突然,五根手指和手掌碰到磨得光亮的钩形加工品,顿时在一片浅红色的烟雾中飞舞……
我全明白了。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你!”
我失声抽泣,眼前一片模糊,还是伸出双手,紧握住他那山芋般的、无声地颤动着的物体。
(宋金和 译)
选自《小说界》1984年2期
【赏析】 角度,或者说叙事视角的选择,对于所有艺术创作都决非无足轻重的,对于篇幅短小的微型小说尤其重要。《不鼓掌的人》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表现角度——鼓掌,并以此为基点,营造看似平实,然则精巧的叙事结构,通过手——一双不能鼓掌的手,表现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悲惨境遇和他们心中的愤怒。
作品一开头就设下一个悬念: 在工人集会上,台上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都快把手拍烂了,可“我”身边的一个家伙不鼓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呢? “我”疑窦丛生。 接着, 作者渲染会场的气氛:警察布满会场四周,佩剑发出“咔嚓”、“咔嚓”的恫吓声,工人们群情激愤,同仇敌忾,会场上剑拔弩张。可那家伙还是一声不吭,无动于衷。作者把悬念更推进了一步。那个家伙越是不动,越是令人不可思议,“我”也就越疑心。“我”开始打量他,开始仇视他,怀疑他是特务,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甚至忘记在开会。到这里悬念已推到了高潮。接着,情节发生了陡转,那家伙失神地举起手又马上垂落下去,“我”这时惊奇地发现那是一双没手掌的手。悬念解开了,两颗敌对的心一下撞击在一起,泪水夺眶而出,这位被怀疑成特务的人原是比“我”的命运更加悲惨的工人。
这篇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角度的选择和悬念的设置。作者将心理因素的悬念,有机地融入情节之中,在悬念艺术美形态中塑造两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是疾恶如仇,多疑好动喜怒形于色的工人。没有手掌的人则是命运悲惨,把痛苦深藏在内心,喜怒不形于色的工人,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憎恨与愤怒却是共同的。小说的结尾处,两个人之间的误解已经消除,但对资本主义世界的控诉却是无尽的。
谢榛在谈到诗文创作时说:“起句当如爆竹,骤响易彻; 结句当如撞钟,清音有余。”这篇小说可以说是收到了这样的艺术效果。起句开门见山,悬念的设置精当简练; 结尾部分则留下省略的情节:那位工人的手掌是怎么失去的?也许是机器轧的,也许是警察的佩剑砍的,让读者去想象,去填补这些情节,使人读后还在思索,还在回味小说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