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谕鬼》原文
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1],郡门外有大渊[2],不雨亦不 涸。邑中获大寇数十名[3],刑于渊上。鬼聚为祟,经过者辄被曳入。一日,有某甲正遭困厄,忽闻群鬼惶窜曰:“石尚书至矣!”未几,公至,甲 以状告。公以垩灰题壁示云[4]:“石某为禁约事:照得厥念无良,致婴雷霆 之怒;所谋不轨,遂遭钺之诛[5]。只宜返罔两之心,争相忏悔;庶几洗髑髅 之血,脱此沉沦[6]。尔乃生已极刑,死犹聚恶。跳踉而至,披发成群;踯躅 以前,搏膺作厉[7]。黄泥塞耳,辄逞鬼子之凶;白昼为妖,几断行人之路! 彼丘陵三尺外,管辖由人[8];岂乾坤两大中[9],凶顽任尔?谕后各宜潜踪, 勿犹怙恶[10]。无定河边之骨,静待轮回;金闺梦里之魂,还践乡土[11]。 如蹈前愆,必贻后悔!”自此鬼患遂绝,渊亦寻干。
[1]石尚书茂华:石茂华,字居采,青州益都(今山东省益都县)人。明 嘉靖二十二年(1544)进士,历官至三边总督、兵部尚书,擢掌南京都察院。 卒赐祭葬,赐太子少保,谥恭襄。传载《青州府志》十六《事功》。
[2]郡门: 指青州城门。大渊:大水塘。
[3]邑:此指益都县。
[4]垩灰:石灰粉。
[5]“照得厥念无良”四句:意谓群鬼心地不良,图谋不轨,引起天怒人 怨,所以被杀。照得,犹言察知,旧时官府文告用语。婴,遭。雷霆之怒, 喻官府盛怒。不轨,不轨于法,不守法度。钺之诛,指砍头腰斩之类死刑。 钺,刑戮之具。
[6]“只宜返罔两之心”四句:意谓只应当去掉害人之心,忏悔赎罪,或 能早日超生。返,回转、改变。罔两之心,鬼蜮害人之心。洗髑髅之血,谓 洗雪被杀的罪恶。髑髅(dú lóu 独娄),死人的头骨。沉沦,指地下为鬼。
[7]“跳踉(liáng 良)而至”四句:意谓众鬼结伙作恶。跳踉,跳跃。 踯躅(zhízhú直烛):踏步,徘徊。搏膺,拍着胸膛。以上皆形容群鬼作祟 时的动作。厉,恶鬼。《左传·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 而踊。”
[8]丘陵:坟堆。三尺,三尺土,指坟土厚度。句谓鬼只合呆在坟里,其 外则为阳世,由人间之官吏法律管辖。
[9]乾坤两大中:犹言天地之间,指人间。《周易》以乾为天、坤为地。 两大,谓天地二者并大。
[10]怙(hù户)恶:坚持作恶。
[11]“无定河边”四句:晓谕鬼魂还乡,静待投生。唐陈陶《陇西行》:“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轮回,指转世投生。
聊斋志异《谕鬼》翻译
尚书石茂华是青州人。他还是秀才时,郡城门外有个大水湾,即使久旱不下雨,湾里的水也不于涸。一次,官府将捕获的几十名大盗在水塘边上杀了。这些鬼聚众为害,凡是从塘边经过的行人常被拖入水中。
一天,某甲正遭众鬼围困,忽然众鬼惊散逃窜,说:“石尚书来了!”不多时,石公果然来到,某甲向他讲述了刚才的事。石公听完,便用石灰粉在墙壁上写道:“石某为禁止鬼害特告:察得你们素来无善良之心,才招致上天雷霆之怒;图谋不轨,方导致刀斧加颈。只应收起害人的心肠,争相悔过,或许能洗去你们骨头上的污血,脱离苦海。你们生前已受极刑,死后竟仍聚集作恶。跳来跳去,披发成群;徘徊前后,一味害人。用黄泥塞住耳朵,常逞阴鬼之凶;大白天兴妖作怪,断了行人之路!那丘陵三尺外的地方,还由人管辖;岂能偌大天下,任你们胡作非为?见此告示后,你们都应消声匿迹,不要继续作恶。无定河边的尸骨,静待投生轮回;金闺梦里的鬼魂,愿早日返回故土。如重蹈前辙,不思悔改,必定后悔!”
从此,鬼害绝迹,水湾也随即干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