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雾满拦江
(01)
某乎网友,王大蜗蜗牛转述:央视报道过的神秘奇案:
贫困山区一户人家,60岁的老母亲,40岁左右的儿子,以及不到40岁的女儿。
此前,女儿外出打工,供养肥壮的哥哥,这期间遇到个喜欢的男子,对方也深爱着她,答应给她一生的幸福。
家里知道这事儿后,就声称母亲病了,把女儿叫回来。
女儿回来,就被关进小黑屋,卖给了一个上岁数的男人。
家里因此收到一笔彩礼,哥哥就是有钱人了,生活舒适而幸福。
这是怪案发生之前的背景。
女儿被强制卖给老男人后,也曾有过争取自由的举动。但最终,她还是被“教训”得认了命。
于是这一天,她神情愉悦的回娘家,路上买了肉。
然后她烧火,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
妈妈和哥哥幸福的开吃,而她却躲在门后,一口也不碰。
正吃得幸福,妈妈哥哥,忽然腹疼如绞。
两人痛得惨叫,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儿。
她冷静回答:肚子疼没关系,一会儿就会好的。
哥哥感觉不对,爬出家门,向邻居呼救。
邻居用三轮车把妈妈哥哥,送到村子小诊所。
医生说:这是中毒了。
立即送城里的医院。
不可以,女儿突然站出来制止:哪里有什么中毒?这是医生夸大病情,我妈和我哥不需要过度医疗,回家就会好的。
村人狐疑:病情很危险,再不送医院会没命的。
不会的,女儿只是摇头。
村民越发感觉古怪,坚持要送患者进城。
怪事发生了——女儿竟然一甩手,撇下妈妈和哥哥,自己回家了。
回家了。
村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候就见她妈妈两腿一蹬,啪唧一声,死了。
哥哥也离死不远了。
太诡异了。
报案吧。
警方接报,各路神探赶到小山村,询问过案情过后,立即飞奔死者家里——去保护物证!
但还是迟了一步。
当警员赶到,发现家里收拾得窗明几净,桌上饭菜不翼而飞,女儿独坐家里,心情平静,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
警察问:你妈和你哥吃的饭菜哪里去了?
对方:喂鸡了。
喂鸡……警察围绕屋子,展开地毯式搜索,发现死鸡多只。
死后症状,跟死掉的妈妈一样。
警察倒吸一口冷气。
遇到高手了。
就是这个女人,给妈妈哥哥下毒,可是她抢在警察赶到之前,把证物灭失了。她使用的毒物是什么?怎么搞到手的?又是用了什么方式下毒?这一切,全都没有证物,只能听她怎么说了。
连夜审讯,政策攻心。
夜审嫌疑女子,围绕着三大疑点:
第一个,母亲哥哥,强行拆散了她的爱情,把她卖给一个老男人,她不怨恨吗?就算这事儿与案子无关,那么,她用自己回娘家时带的肉,做了饭菜自己却不吃,母亲哥哥吃了却中毒,为什么?
第二个,她执意阻挠送妈妈哥哥去医院,为什么?
第三个,妈妈哥哥吃了食物中毒,她却抢在警察来到之前,把剩饭剩菜喂了鸡,为什么?
警察温和的问:为什么?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女人一声也不吭。
只是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
警察们正在焦虑,忽然间门帘一掀,起来一位村民:警察大哥,出来吃个瓜吧。
警察怒了:别捣乱,人家正破案呢。
村民笑道:你们这些低智警察,会破个毛案?
案子破了。
这个女人是无辜的。
(02)
中毒的哥哥,抢救之后复苏。
醒来后他说:有天他在路上,看到只罐子,罐子上面有四个字,他只认得一个盐字。
于是他带这只罐子回家,以后家里吃菜,就用这个盐了。
警察找到这只罐子,认出上面的四个字:亚硝酸盐。
毒性甚烈。
那天妹妹回家做菜,用的就是这种毒物,所以哥哥吃了后,知道自己中毒。才会爬出门外求救。
既然妹妹是无辜的,为什么举止行为,那么不正常?
——她的一切表现,都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我们的脑子。
(03)
案子侦破,再来看围绕着女子的三大疑点。
第一个,她用有毒的亚硝酸盐做的饭菜,为什么自己不吃?
因为她就没资格吃!
她生在重男轻女的家中,父母哥哥拿她当奴隶,要做所有的家务活,但没资格上桌吃饭。她对这种奴役已经习惯了,买来食材做给妈妈哥哥吃,而自己坐在门外看,这对她来说是天经地义的。 第二个,妈妈和哥哥中毒,她为什么不允许大家送医院,甚至中途走人?
因为去医院要花钱,而她身上不允许有钱。她不被允许做出任何决定,所以当她突然面临必须要花钱要做决定的事情时,大脑就崩溃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慌乱之下就逃走了。
第三个,为什么她要把有毒的食物喂鸡,把鸡给毒死?
她从小过的是贫困生活,任何东西都不会被浪费。这些饭菜妈妈哥哥不会再吃了,而她没资格吃,就只能给家庭地位高于自己的鸡吃,这有什么不对吗?
你以为的常识,不过是对贫穷的一无所知。
她脸上的诡异表情,是因为城里人拿她的日常生活当疑点,询问她时不知所措的茫然。
(04)
我们日常说话,是有一个逻辑体系的。
这个体系由三部分构成,论据——论证——论点。
比如这起案子中的女人,先说她的行为,这叫论据。再说正常行为,把女子的行为跟正常行为相比较,这叫论证。最后得出女子行迹反常,有重大做案嫌疑的结论,这个叫论点。
在这个论述过程中,有个“正常行为”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我们用以衡量世界的尺子,但如果这把尺子出了问题,最后的结论,就不靠谱了。
案中女人,诸多表现都在我们的“正常行为”范畴之外。如果不是她的哥哥被抢救回来,说出实情,我们决不会发现自己对正常行为认知的谬误。
我们一切的行为观点,都有一个内在的判别标准。
第一个,读书学习,就是矫正我们的内在判别标准。
从我们出生,就自然形成一个内部的评判标准。人生一世,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内在评判标准误差带来的,有些人努力矫正自我认知,而有的人,对这种矫正憎恨入骨。如果说人与人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这里。
第二个,讨论问题,不是证明我们对了,而是证明我们错了。
有人对指正别人,有着疯狂的冲动。
但明智的人,却把注意力放在矫正自我上。
矫正别人是没有意义的,主动的矫正自我,才会获得智慧。
第三个,对自我的最终矫正,是悟道。
悟道,是证悟出终极真理。这个真理是高于人类语言的,所以悟道之后不可说,哪怕只说一个字,也是错的。
悟道,就是把我们内部的评判标准,调整到与客观现实完全卯合的程度。因为这个过程只倾注于自我,所以又叫修心。
修心,就是认识到我们的认知是有缺陷的,如果我们是警察,依据“常理”来推断,就很可能冤枉了前文所述的无辜女子。事实上我们这辈子,不知冤枉过多少人,也不知道曾被多少人冤枉过。别人冤枉我们是好事,至少证明我们没错,我们冤枉别人,证明了我们的认知偏离了客观世界,那我们这一辈子,一定是开心的时候少,苦闷的时候多,因为我们对这世界的判断是失准的。所以古人又有句话,身在公门好修行,意思是说,当你成为那个从不冤枉别人的人时,你的认知就接近于圣贤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