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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吃山芋》原文及鉴赏

  杨宪益同志是一位渊博的学者,读了很多欧美各国的野史和笔记。他在解放前写了一本《零墨新笺》,其中《李白与菩萨蛮》、《康昆仑与摩尼教》等篇引证中外文献,都有令人信服的结论。此书中的某些篇章最近在国内和港澳报刊重新发表,对读者仍有莫大的吸引力。

  此书的第二十三篇为《蕃薯传入中国的纪载》,作者根据彼得齐埃加(PedroCieca)于一五五三年写的《秘鲁史纪》(CronicadePern),考定蕃薯传入中国在明代万历四十五年,亦即公历一六一七年前后。这却是大可商榷的。

  为什么大可商榷呢?因为早在宋代,著名的文学家苏轼便与蕃薯打交道了。

  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对《蕃薯》一条,比较审慎,没有介绍其流传的历史,但详载了蕃薯的“山芋”、“甘薯”、“红薯”、“红苕”、“白薯”、“地瓜”等六种异名,这对问题的解决是大有帮助的。

  我想应该再说明一下,《辞海》写作蕃薯,比杨宪益同志写作蕃薯要妥当一些。

  苏东坡曾写过《和陶酬刘紫桑》一诗:红薯与紫芋,远插墙四周。且放幽兰香,莫争霜菊秋。穷冬出瓮盎,磊落胜田畴。淇上白玉延,能复过此不?一饱忘故山,不思马少游。这里的“红薯”无可怀疑的就是蕃薯,也就是山芋。而“淇上白玉延”,苏东坡自己作了注释,是指的山药。我们知道山药自古以来就是中医所用的补气良药,而作为一般食物,也算作上品的。到现在为止,宴会上还常常用“拔丝山药”作为甜菜,也受到外宾的欣赏和赞扬。

  在这首诗里,苏东坡把山芋作为观赏植物来对待,而且是把山芋收藏贮存起来,到冬天再吃。甚至认为滋味还在山药之上,则未免有点夸张了。

  现在的四川省,也是山芋的主要产区,然而原籍四川乐山县的苏东坡却说:“一饱忘故山”,可能当时四川乐山还没有山芋

  苏东坡和山芋打交道,以山芋为题材写作诗文书信,并不止这一次。黄庭坚的《山谷跋伪作东坡书简》说:“此帖安陆张梦得简,似是丹阳高述伪作,盖依傍糟姜山芋帖为之,然语意笔法皆不升东坡之堂也。”从黄庭坚的语气看来,苏东坡是写过《糟姜山芋帖》的。

  苏东坡为自己的诗集作序时说:“过子忽出新意,以作玉糁羹,色香味皆奇绝”。所以苏东坡不仅喜欢吃山芋,而且也对山芋羹的色香味作了很高的评价。谁首先发明山芋羹的,苏东坡好像把这一分光荣给了他儿子苏过,这并不公平。因为同时代人的晁补之也有“一杯山芋校离骚”的诗句,既是一杯,当然是半流质或流质的山芋羹,而不是整块的山芋。看来,当时社会风气的确对山芋比较重视。晁补之把“一杯山芋校离骚”作为雅事来写,大概就像我们现在把一杯麦乳精或莲子羹放在桌上而读唐诗或宋词的情调相近罢!

  又有一个周文雍,写过“哦诗礼塔作佛事,同吃地炉山芋羹”的诗。大概古代的大寺院也用山芋羹招待善男信女的。

  元明两代的山水画我看了不少,发现许多不同的树木上挂了同样的枯藤,颇为不解。后来到了四川,亲眼看到四川人把山芋收获以后,都把山芋的藤挂在树上,使之晒干吹干。因此,我想即使北宋时代四川确实还没有山芋,那末元代甚至早在南宋也就有了。决不是等到明代万历末年传进中国的福建,再从福建传到四川去的。

  杨宪益同志之所以采用《秘鲁史纪》的材料,也不是草率从事的,对于中国的文献,他也作了探索,他看到了明末周亮工所著《闽小记》书中关于蕃薯的记载:“万历中,闽人得之外国,瘠土砂砾之地,皆可以种。初种于漳郡,渐及泉,渐及莆,近则长乐、福清皆种之。”“其国有朱薯,被野连山而是,不待种植,夷人率取食之。”“然吝而不与中国人,中国人截取其蔓尺许,挟小盖中以来,于是入闽十余年矣”等等。《闽小记》和《秘鲁史纪》倒是对得起头来的。

  我查考了《长乐县志》,记载比较详细,基本上和《闽小记》相近似,而且也介绍了山芋流传到浙江、河南、山东等省的情况。《宁化县志》、《连江县志》也有大同小异的记载。

  因此,我认为《闽小记》说明代万历年间山芋才传入中国虽然不对,但所记载的流传情况也还有一定的价值。看来山芋传入中国不止一次,路线不止一条。当然,这明代万历年间的一次并不是最早的一次,可能是最迟的一次了。

  《闽小记》提出了山芋另一异名为“朱薯”,也是其它典籍所未载的。杨宪益同志的文章最后一段如下:

  附带可以提起的,就是蕃薯在美洲原名为PaPa。我们一般认为蕃薯的“番”字是“外国”的意思,其实也许是PaPa的译音,这与淡巴菇之为Tobacco相同。又美洲土人又名蕃薯为Chunno,这与“薯”字的音也有些相似。

  关于读音和山芋的异名问题,清代末年杭州人施可斋提出了一条十分值得重视的意见,他从根本上排除了“番”即“外国”和山芋是从外国传入中国的说法。根据福建方言的读音,施可斋认为“甘”与“番”相近,因此他怀疑“蕃薯”两字是从“甘薯”讹传而来的。

  我还想谈一谈山芋的香味问题,苏东坡的诗说“且放幽兰香”,似乎是指整株植物。《闽小记》说:“器贮之有蜜气,香闻空中”,是指收来贮藏的山芋,是两件事。事实上恐怕山芋既是分几次传入中国的,品种也就随之而异,其香味自然也就不同了。以我们现在所吃的山芋来说,红皮的有香味,白皮的就没有,也许这红皮的就是“红薯”,而白皮的就是“白薯”吧!

  (1980年《散文》第3期)

  赏析这是一篇关于一个“学术”问题的科学小品文,谈的是“山芋”这种植物传入中国的年代问题。

  由于文章是从别人的已成定论的观点中发现问题,提出异议,进行商榷,所以如何使文章所谈自圆其说,成一家之言,其难度是很大的。然而,由于作者对问题有深入的钻研,掌握了大量准确的材料,经过精心的引征推敲,终于充分地说明了问题。文章严谨而有序的结构为准确地表达思想观点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按照一般文章的做法,在提出问题和“立论”以后,就应该运用论据进行论述了,但本文作者却于此宕开一笔,特意审明《辞海》中对《蕃薯》一条的解释,紧接着,又补充一句:“《辞海》写作蕃薯,比杨宪益同志写作蕃薯要妥当一些。”读完全文,我们会感到,作者在这里所作的这些说明,对于说明问题是大有帮助并十分重要的,它们起到了清除障碍、畅明道路的作用,为最后水到渠成地说明问题做了铺垫。再如,中间经过大量的论据——正确考定苏东坡确实“吃”过山芋以后,又巧妙地回应开首提出的问题,认定杨宪益运用的材料和提出的观点也并不是草率从事的,文章又用不少的篇幅介绍杨著观点的来源及造成欠妥的原因,并充分肯定了杨说的价值。这样,就更使文章观点稳妥可靠,文意贯通无隔。

  摆事实,讲道理,用论据说话,细致的考据求证,周密的逻辑推断,严谨的语言叙述是本文写作上的突出特点。持之有据,证之以理,看似随意漫笔,实则紧扣中心,在旁征博引的同时,追求文意内在的联系,在突出自己见解的同时,不忘照应原来的观点,这也正体现了“商榷”小品文的特色。

  另外,文章所选用的材料,虽然大都是从史书或古代文学作品中采撷而来,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很能说明问题。让人看后,在自然地接受其观点的同时,也惊叹作者那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深厚的文学修养。文章把一个纯粹的学术性问题讲的有声有色,意趣盎然,严谨而不乏活泼,沉实而富有文彩,这又表现了作者精湛的驾驭文字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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