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全唐诗》作者及篇名工具书。一册。今人史成所编。
本索引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全唐诗》为底本,包括作者索引、篇名索引二种。一,作者索引:以底本通用称呼姓名、庙号、法名包括仙、神、鬼、怪等,均立为条目,标明卷次、页码、栏别;有作者小传的页码,左上角标以三角符号“△”,并列于最前。凡作者姓名“一作”及诗篇“一作”者,均分别立目。二,篇名索引:以篇名立目,括注作者,并标明卷次、页码、栏别。凡篇名“一作”及作者“一作”,亦分别括注于作者之前。如:“定子(一作杜牧诗,题云隋苑) (李商隐)”。“一作”之篇名亦另立条目。篇名第二字有异文、注明异文、亦另立条目;第三字以下异文不立。凡组诗,总题与小题均分别立目。佚句句末标篇名者,以篇名立目,归入篇名索引;未标篇名者,以首句立目,特附残句索引。《全唐诗》录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向无篇目索引,大家如李、杜、元、白,篇目较多,而白诗尤多,检索极为不便。虽中华书局排印本《李太白全集》、《杜诗详注》、《白居易集》、《元稹集》之后均附有篇目索引,然其他版本及《全唐诗》本均无索引。此书篇名索引,对检索篇名,尤其是大家集中的篇名,提供了莫大的便利;对唐诗研究工作者,功用尤大。篇名之后括注,直接提供信息,除括注作者外,并括注“一作”,包括其中一二字异文及整个篇目异名;同一人同题之作,括注首句,如《遣怀》诗,有不少诗人有同题之作,均一一括注。但此书不足之处亦多有之,如编例第十二条,对异体字的两种情况,处理不妥,索引亦未能按编例实行,如“唯”、“惟”二字,即各自立目。作者索引中“参见条”处理不统一,如唐求,求一作球,均为立目,并标卷数、页码、栏别;而郭夔,夔一作藁,郭夔立目,“郭藁”条注:“见郭夔”。“薛维翰”有二条,一标卷数、页码、栏别,而一注“见蒋维翰”,处理亦不妥当。同一作者“一作”之诗,在同一栏内数次出现,不标频率。如“方干”条273·689中即有二处“一作”。但同一栏内既有作者本集及小传,前后又有同一作者“一作”之诗,仅标一个数字,并加三角符号“△”,则“一作”之诗无法得到反映,似可商榷。如“许康佐”条标319·794下△,此表示本集之诗及小传,而同栏稍前有张嗣初诗,一作许康佐诗,未得到反映,检索者容易忽视。此外,偶有疏误之处。如“护国”条卷数881当作811。高湘佚句“惟有高州是当家”,见597·1518上,未见残句索引。又此书不作考证,不会产生错误,但同名作者必须经考证后分别立目,如“李涛”二条,一字“信臣”,一为“长沙人”。“长沙人”下870·2131下、871·2133中二处应归入“信臣”之下,此索引失考。
有一九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