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是记载北魏、东魏、北齐、西魏、隋诸朝的正史。唐李延寿著。主要版本有元大德刊本,经商务印书馆影印,收入 《百衲本二十四史》; 明嘉靖、万历间南、北监刻的《二十一史》本,毛晋汲古阁刻的 《十七史》本;清乾隆间武英殿刻的《二十四史》本;同治时金陵书局刊行本; 中华书局1974年出版的点校本。
李延寿(约581—约676),字遐龄,陇西(今甘肃临洮南)人,世居相州 (今河南安阳)、唐史学家。父亲李大师(570—628),曾任隋州郡僚佐,后因任窦建德义军尚书礼部侍郎,入唐被流放西会州 (今甘肃靖远),后遇赦而返。他认为南北朝8 书各顾一朝,不成一体,遂以编年体修撰南北朝史,未成而卒。李延寿,唐初历仕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上,参与《晋书》、《隋书》、《五代史考》的编撰,以此升任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他承父遗志修南北朝史,但改用纪传体。尔后转符玺即兼修国史。所著尚有 《太宗政典》,为唐高宗所欣赏,且作为太子读本。他们父子二人撰本书的情况,可详参 《南史》 篇。
本书 100卷,记载起自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至隋恭帝义宁 二年(618)止共233年的北朝历史,分为本纪12卷,列传88卷二大部分。
本纪:从卷1至卷5上半部分叙北魏26帝(包括追尊者),卷5下半部分叙西魏3帝,卷6至卷8叙北齐8帝,卷9至卷10叙北周6帝,卷11到卷12叙隋朝3帝。列传大体按传主所系的朝代分为魏、齐、周、隋4个部分,按顺序叙述。但在此基础上,采用了家系合传法,即把后朝的子孙系于前朝父祖的传下,从而出现了人物跨越朝代的现象,造成魏史部分收录大量活动于的齐、周、隋的人物的缺陷,如薛慎为周人,而他的传却附入魏的《薛寘传》。本书的类传共有后妃、宗室、外戚、儒林、文苑、孝行、节义、循吏、酷吏、隐逸、艺术、列女、恩幸14目。又仿《晋书》的载纪,作《僭伪附庸传》,专记那些被认为非正统的割据政权。这一部分共记夏、燕、后秦、西秦、北燕、北凉、后梁7个政权。少数民族和邻国传有6卷,分记周围民族和国家的概况。最后 一篇是《序传》,系作者自序家族谱系。
作者的修撰目的,在于对北朝4 书的纪传进行删繁增简,使之贯通形成为统 一的整体。当时魏收、魏澹两部《魏书》并存,李延寿以魏收之书为底本,删去了许多繁赘之词,同时又根据魏澹之书增加西魏3帝纪、后妃以及梁览、乙弗朗等十几个传; 他对《周书》部分变动较大,对《北齐书》部分增补最多;隋史部分则全部采用 《隋书》,只是略为删节,没有进行多大的改正。由于 《北史》和 《南史》同出于一人之手,故体例及写作手法如出一辙。首先两书建立在8书基础上,都有个增删得当与否的问题。晁公武称赞道: “删繁补阙,过本书远甚。至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不行。”( 《郡斋读书志》)但是两书也增加了一些荒诞不经的材料。其次,两书列传均有家传风格。《四库全书提要》对此批评说: “观延寿叙列,凡累代相承者皆谓之家传,岂知家传之体不当施于国史哉。”王鸣盛对此亦有同感。然钱大昕的看法却大相径庭。他认为: “且当时本重门第,类而次之,善恶自不相揜,愚以甚得 《史记》合传之本,未可轻议其失。”( 《潜研堂问答》)再次,两书都以简洁为要旨,大量删去原书中无关时用的诏令、奏章、文赋,如 《北史》的 《许善心传》,将 《隋书》中本传的 《神雀赋》尽行删去,而仅记其事;此外对禅代过程中的繁文累表也多省略;对战争的具体过程均作浓缩处理。最后,两书虽出自一手,但作者却多将南北互投者一人作两传,分见于两书,如投奔北魏的刘宋宗室刘昶就是一例,这就令人产生重复之感。另外,《北史》也有一些不该有的错漏,纪传间相互矛盾,如北周王王欲害杨坚 一事,在《文帝纪》、《元胄传》、《赵王招传》 中都有不尽相同的记载。
本书没有志、表,唐初官修的 《五代史志》,可作参考。清汪士铎撰有 《南北史补志》,分志30卷、表1卷,后舆服、艺文诸志遗失,仅刻成 《天文志》、《地理志》、《五行志》、《礼仪志》共14卷。光绪末年旧稿失而复得,又刻成 《南北史补志未刊稿》,仍缺 《艺文志》3卷,近人徐崇依据两书有关资料,撰成 《补南北史艺文志》。清周嘉猷 作《补南北史年表》,遂使南、北两史的格局得以完整。此外,明末清初李遂撰有《南北史合注》。他采集8书,以及其它史著、类书、文集等有关资料,参订异同,夹注于 《南北史》中,同时改正失当文字。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汪士铎与刘文琪、杨亮、吴廷飏、王翼凤共同对《南北史》进行注解。周嘉猷仿《志说新语》体例,将南北朝8书中的史事,分门别类辑成34目,编成《南北史招华》,以反映南北朝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