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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诗词《邺中歌》原文及赏析

  邺则邺城水漳水①,定有异人从此起②;

  雄谋韵事与文心③,君臣兄弟而父子;

  英雄未有俗胸中,出没岂随人眼底?

  功首罪魁非两人,遗臭流芳本一身④;

  文章有神霸有气,岂能苟尔化为群⑤?

  横流筑台距太行⑥,气与理势相低昂⑦;

  安有斯人不作逆⑧,小不为霸大不王⑨?

  霸王降作儿女鸣⑩,无可奈何中不平;

  向帐明知非有益(11),分香未可谓无情(12)。

  呜呼! 古人作事无巨细(13),寂寞豪华皆有意;

  书生轻议冢中人(14),冢中笑尔书生气(15)!

  【释词】

  ①邺城:即邺县,曹操曾以此为都城。漳水:卫河之流,在今河南、河北两省边界。漳河水流经邺城。

  ②异人:奇特不凡的人。

  ③雄谋:雄奇的谋略。韵事:风雅韵事。文心:文思与文采。总的意思是文武兼备。

  ④这两句诗的意思是功与罪、香与臭都对立统一在一个人身上。

  ⑤苟尔:随便的意思。群:众多。

  ⑥横流:横,横跨;流,漳河水流。《水经·谷水注》:“武帝引漳流自邺城西,东入径铜雀台下,伏流入城东注……”距:对峙。太行:太行山。

  ⑦气与理势相低昂:气,楼台阁廊的气势;理,地形的走势;低昂:起伏变化。傅玄《杂诗》:“良时无停景,北斗忽低昂。”意思是台阁与地势相配合,起伏有致,变化多端。

  ⑧斯人:这个人。作逆:逆,叛逆。

  ⑨小、大:均指权势的大小。为:成为,变成。霸、王:均指天子事。这句诗的句法结构较特殊,前后互相补充,其义自见。意思是权势小也罢大也罢都不行王霸之事。即指曹操未称帝。

  ⑩儿女鸣:鸣,抒发或表示情感。韩愈《送孟东野序》:“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儿女鸣,即儿女情的意思。

  (11)向帐:归向帷帐之中。指曹操临死前命诸妾多居铜雀台中一事。

  (12)分香:魏武帝曹操临终前留下《遗令》,将余香分与诸夫人。后便用“分香”作为临死顾念妻妾的典故。

  (13)巨细:巨,大;细,小。

  (14)冢:坟墓。

  (15)笑尔:尔,你。笑你。

  【赏析】

  曹操立下遗嘱,不久与世长辞。时年六十六岁。后人有《邺中歌》,以高度凝练的笔墨述说了曹操的一生。诗作者读懂了《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一个复杂的性格。“功首罪魁非两人,遗臭流芳本一身。”恰如冥飞《古今小说评林》:“书中写曹操,有使人爱慕处,如刺董卓、赎文姬等事是也;有使人痛恨处,如杀董妃、弑伏后等事是也;有使人佩服处,如哭郭嘉、祭典韦,以愧励众谋士及众将,借督粮官之头,以止军人之谤等事是也。又曹操之机警处、狠毒处、变诈处,均有过人者;即其豪迈处、风雅处,亦有非常人所能及者。盖煮酒论英雄及横槊赋诗等事,皆其独有千古者也。”

  曹操攻破袁绍后,以邺城为都城。邺城是魏都治所,因此曹操进位称魏公、魏王,以及曹丕建国号魏,皆本于此。左思《三都赋·魏都赋》说:“兆朕振古,萌柢畴昔,藏气谶纬,閟象竹帛。迥时世而渊默,应期运而光赫。暨圣武之龙飞,肇受命而光宅。”意思是:魏都之嘉兆本于往古。气数存在谶纬之内,预兆藏于竹帛之中。经过悠久长远的沉静,终于应运而大放光辉。魏武龙飞时代,受天命而临四方 地灵人杰,“邺则邺城水漳水,定有异人从此起”。此诗从这联起概论曹操。

  “雄谋韵事与文心。”曹操凭借自己的文才武略,独立不倚,豪爽诙谐,多谋善断,吸引大批人才,以曹洪、曹仁、曹休、夏侯惇、夏侯渊、夏侯尚等一批世家子弟为骨干,武有张辽、乐进、张郃、徐晃、典韦、文聘、庞德等上将,文有荀彧、郭嘉、贾诩、钟繇、华歆、刘晔等谋臣,还聚会了一批才华横溢的建安文士,人才济济,昭炳日月。这是他在群雄竞争中事业不断的发展,以少胜多,由弱转强的基本。曹操出身并不高贵,但其英雄气质,豪气夺人,刚而凌下,“出没岂随人眼底?”曹操是一代天骄,“外定武功,内兴文学”。以雄才大略,赫赫功绩,名垂青史。又“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开一代文风。曹操又是乱世奸雄,狡诈权变,残忍自私,雄中有奸,奸中有雄,奸和雄总是互相搅合着,“遗臭流芳本一身”,构成了曹操活生生的性格。

  “小不为霸大不王。”曹操定邺城为王都,筑金虎、铜雀、冰井三台,飞阁凌空,层楼承天,浮桥相连,阁道相通,既起伏有致,变化多端,又互为一体,气势宏伟。不仅楼阁亭台大有皇家风貌,而且魏都还设置百官。名义是汉家天子之臣下,而实权凌驾于圣上,其实,和皇上没有区别。“安有斯人不作逆”,可毕竟曹操没有当皇帝,“小不为霸大不王”,权势小也不做霸主,权势大也不做帝王,他曾表示:“苟天命在孤,孤为周文王矣。”

  此诗前半部分从整体上概括了曹操一生的气质、性格、才能和功业,突然笔触一转,“霸王降作儿女鸣,无可奈何中不平;向帐明知非有益,分香未可谓无情”。落到他临死之前两个细节上:一是晋·陆机《吊魏武帝文并序》所记:“吾婕妤妓人,皆住铜爵台,于台上施八尺床,张绣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朝十五日,辄向帐作伎,汝等时登台,望吾西陵墓田。”另一是“操令近侍取平日所藏名香,分赐诸侍妾,且嘱曰:‘吾死之后,汝等须勤习女工,多造丝履,卖之可以得钱自给。’”这便是诗中所说的“向帐”和“分香”两件事。此诗前一部分大开大阖,写曹操大雄大奸;后一部分集中一点,写曹操小情小意,临死流露出普通人的情感。

  对这一点后人多有议论,元·马致远《庆东原》一曲说:“夸才智,曹孟德,分香卖履纯狐媚。”宋·刘子翚《过邺中》诗说:“遗恨分香怜晚节,胜游飞盖尚高情。”不管人们如何评论曹操临死披露出的这一情感,是真是假,是美是丑,人们往往说不清。因为人们总是习惯用一种标准去衡量人物,其实伟人也有世俗的一面,分香这一细节的深刻性就在于它刻画了与一代奸雄相联系的另一面,这才是曹操,一个完整的曹操。此诗对后人的评论大不为然,“书生轻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古人何谓书生气不可知,以我们今天的认识来看,书生气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分出必然和偶然,仿佛偶然一定要反映必然,必然也一定要蕴涵在偶然之中,其实假象、巧合也是偶然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必然的反映。分香虽是曹操的举止,但这不一定就是奸雄本质的暴露,也许就是特定场合下人之常情的流露,何用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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