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相混淆,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束缚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并不等于把“事业”都变成“产业”。但是适宜产业化的部分如广告、电视剧、一般性电视栏目等节目制作部分分离出来,转制为企业,面向市场搞好经营,同时也接受监督,确保正确经营方向。
转制后的文化企业如何取得理想的业绩,取决于企业的战略总目标。如何完成企业的战略目标,离不开企业财务管理的强力支撑。转制后的文化企业应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维护企业财务状况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宗旨,把财务管理提高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并能够合理使用融资工具,监管资金流动过程,构建一个安全的财务结构和有充分保证的资金链,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了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文化体制改革中,要充分重视财务管理在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要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明确会计原则不同。
转制的文化企业原来一般都是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会计原则通常都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够合理、不够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企业采用的会计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做好新旧财会制度的衔接转换,是我们转制后文化企业的财务人员目前面临的和必须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次,要树立成本效益观念,明确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终目标。
转制前,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受政府行政干预也比较多,多数强调要以服务为先,没有成本观念;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直接面向市场,企业的战略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降低成本是企业管理的永恒的主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企业作为竞争主体,应树立怎样的成本控制观念来支配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特别是对我们的转制后的文化企业来说,是一个更加重要的现实问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取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 企业管理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向市场提供质量尽可能高、功能尽可能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力求使企业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与企业管理的这一基本要求相适应,企业成本管理也就应与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直接联系起来,以一种新的认识观——成本效益观念看待成本及其控制问题。企业的一切成本管理活动应以成本效益观念作为支配思想,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分析来看待“投入”的必要性、合理性,即努力以尽可能少的成本付出,创造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要实现从没有成本观念到重视成本观念,从传统的“节约、节省”观念向现代效益观念的转变。
再次,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财务管理制度。
转制后的文化企业应该从组织结构、财务制度、核算方法和管理手段上着手,充分体现财务管理重要作用。
公司的战略目标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全面目标责任体制考核体系,我单位对各创收部门由部门负责人与公司签下创收任务合同,对成本费用按照创收任务的完成情况作出具体规定,财务部门对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对公司经营目标在以实事求是、科学的评估基础上进行适度的调整,以预算为手段,对公司实施动态考核,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公司各部门的收入与费用根据合同(即预算)严格执行,在运行过程中按月、按季实施动态考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即合同中有关收入与成本费用的规定)和业绩指标分析评价机制(实时动态考核),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经济活动,有力地控制成本和费用的增长,用预算指标来指导经营管理工作,并按照预算指标对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考评。
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业务流程,如《财务报销流程》。制定合理的财务工作程序及内部控制程序,如《财务岗位职责》、《财务报销规定》等,使公司所有业务在确定的风险内运转;通过财务管理向各项业务提供及时准确的反映、客观经济的分析,全面提高各业务层次的效率和效益。
此外,还应该发挥财务管理在其他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便充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这一战略目标。
比如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成本。积极搞好税收筹划工作,根据项目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国家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推出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我们要积极争取,充分理解好政策,利用好政策,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