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资讯全球化时代,「未来」不仅来得迅速也消失得快。领导者很少是天生的,必须由后天来培养。「诚实、正直与信任」的特质,却是有效管理的不变真理……
美国管理协会则这样评价他:「如果说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是管理的话,那么彼得•杜拉克无疑是最伟大的发明家。」令人讶异的是,这位一九○九年出生的管理大师,在其高龄九十六岁时依然著作不坠,又出版了其生平第一本德文书《领导未来》。
杜拉克书中说,一个好的领导者,并不一定就是个天生的领导者。在他六十五年的顾问生涯中,与他共事过的几位出色的领导者,也都不是所谓天生的领导者。他们拥有不同的人格特质,各有不同的主张和价值观,也各有不同的特长和弱点,从极端外向的到近乎遗世独立的都有。但他们成功的原因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坚定地奉行以下的八个原则。
◆他们会问:什么是必须做的?
◆他们会问:什么是对企业有利的?
◆他们会发展出一套行动方案。
◆他们会负起责任并做出决策。
◆他们会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模式。
◆他们会专注于现有的机会。
◆他们会使会议具有建设性。
◆他们所想、所说的都会以「我们」为中心。
以下重点书摘,跟读者分享管理大师眼中的未来领导。
一个有效能的领导者会表现出的一项特点,就是他们会问:「什么是必须做的?」而不是「什么是我想做的?」只有当某人会问:「什么是必须做的?」并且看重那件事的时候,才能达到良好的效能。反之,一个不会检视这个问题的领导者,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潜能,都不能做出有效地发挥。
当一九四五年罗斯福总统(Franklin D. Roosevelt)死后,杜鲁门成为美国总统时,他很清楚他想做什么:他想完成由罗斯福总统主导的「新政(New Deal)」社会经济改革各项法案,本案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停摆。但是一旦问到:「什么是必须做的?」他就意识到必须将外交政策摆在第一顺位。
所以,杜鲁门总统每天工作的开始,就是用一些时间与外交和国防部长进行简短的商谈。他的外交政策使他成为最有成就的美国总统。他遏制了欧洲和亚洲共产主义势力的扩张,同时他所倡议的马歇尔计画(Marshall-Plan),更带动了往后五十年全世界的经济成长。
领导人的第一个挑战:找出必须做的事情的优先顺序
在回答「什么是必须做的?」这个问题时,得到的结果常常是列出许多迫切要做的事。一个有效能的领导者不会分散自己的力量,他们会尽可能时时都专注在一件事上。只有极少数享受在有压力的状况下工作的人,能同时具有处理两件事情的特长。
在我所认识的领导者中,还没有一个能同时将两件以上的事情,处理得又好又有效的。一个有效能的领导者,在考虑过了「什么是必须做的?」之后,会订出工作的优先顺序,并且照着顺序来处理。
其他的事无论多么重要或是吸引人,都必须「延后」处理。其实,每位优秀的领导者都很清楚,「延后」事实上就等于是「取消」的意思。所以他们并不会不知变通,只是将「工作清单」上所列的工作按顺序做完,而是在每完成一件工作后,就会重新检视「什么是必须做的?」结果就是不断地会订出新的优先顺序。
曾担任奇异(GE)公司首席执行长达二十年之久的威尔许(Jack Welch),是美国最着名的领导人物。他每五年便会再一次思考「什么是现在必须做的?」
但是在他确定往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之前,他还会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在完成这项工作重点所要做的事情当中,我最擅长处理的是哪一样?」他会专心来处理这件事,而把其他的事情委派给适合的人去处理。
这也是一个有效能的领导人所具备的特质,就是他绝对不会先去做他并不擅长的事情。
我不只一次听到那些位居管理高层的人引述一首古老英文童诗说:「猴子爬得越高,别人越看得清楚牠的屁股。」(译注:引申意为能力差的人处在越高的职位,越容易暴露出他们的缺点。)
有效能的领导者知道高阶管理做得好,企业也会同样运作得好。如果高阶经理人,无法让自己的工作成效和标准成为别人的模范,那么整个企业也无法获致良好的成效。因此,一个有效能的领导者,会特别致力于那些能够使他大展所长的工作内容。
领导人的第二个挑战:明辨对企业真正有利的决策
「什么是对企业真正有利的?」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第二个原则,本身的重要性其实并不亚于前述的第一个原则。
这些领导者会问的问题,既不是「什么是对企业所有人有利的?」「什么是对员工有利的?」也不是「做什么事可以抬升公司的股价?」或是「什么是对我们这些领导人有利的?」领导者知道股价的高低并不只有投资人在意,企业本身也很重视,因为价格和收益的比例,代表企业最重要资源其中的一项:成本,也就是一般人说的资本(另一项当然就是人力资源)。但是他们也清楚知道,对企业而言,每一个决策和行动,都必须是正确的才行,否则,对所有的投资人都没有好处。
如果可以根据事情的表象来评断的话,安能公司(Enron)应该不会在被它的高阶经理人掏空之后就倒闭的。它之所以会倒闭,更重要的原因是公司只在意「什么可以抬升公司的股价?」而没有人去想「什么是对安能公司真正有利的?」
「什么是对企业真正有利的?」这个问题对家族企业而言更是重要。世界上有不少的企业不是为个别的家族所有,就是由个别的家族领导,美国在二十世纪后半段还只有三家大型的家族企业,包括杜邦(DuPont)、IBM和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mpany)。
根据我的经验,只有那种强调「企业」而不强调「家族」的家族企业,才能够把事业扩展开来。
在成功的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一定是在同一个阶层中,比非家族成员更优秀,才能够获得拔擢的机会。
杜邦公司到九○年代为止,超过一百七十五年的经营时间,公司的高阶管理人全是家族成员(监督者和法律顾问除外)。所有公司创办人的男性后代都享有在公司里担任某一项职务的权利,不过必须从低阶的职位开始。若他们想要争取更高阶层的职位,就会有一个由非家族成员组成的委员会,来审核当事人是否比其他同层级的员工更优秀。同样的人事政策,在英国一家非常成功的家族企业利昂公司(J.Lyons & Co.;当时属于一家居领导地位的大集团)也施行得很成功,这让它长期在餐饮界保持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