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带回一只小狗,很普通,全身黑色。
第二天,小狗便粘上了我,它喜欢咬我的手指,我喜欢抚摸它的头颅。
毛绒绒的,舒服。因为我起的早,它第一个见到的是我。我工作的地方有台空调,它就喜欢待在空调下。
它很调皮,非肉不吃,而且是瘦的。喜欢喝冰红茶,不喜欢喝清水。我最恨它这点,可还是会把不多的瘦肉给它。我吃饭它就待着睡觉,有吃的,就吃。没有,就睡觉。它知道,一会真正的主人,烧饭阿姨会给它留瘦肉。
它不属于我一个人,它是大家的。我在想如果我没肉喂它,它还会不会象现在对我亲。如果单凭感情,能亲吗。
这年头,感情值多钱,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钱可以买好多感情。这是个嫌贫不嫌娼的时代。喜欢,爱,真心,换不来爱。就好比小狗,我在想它自所以对每个人都热情。是因为它知道,它懂得做狗。必要的遛须,可以换来物质。饿的时候,它不在我这里。但只要饱,它一天百分之八十都会待我身边。也许它懂得我,也许它只是想蹭空调。
它咬我手指的时候,也许会埋怨我这个没本事的人,养不活一条狗。
生活这把无情的刻刀,不知道将把我变成什么样。但我唯一坚信的是,我会走到底。认真对待每一天,认真对每一份感情,珍惜身边的亲人。积极,努力,睿智,淡定,去开创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