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HansvanGulik,1910-1967)。今年是他的百年诞辰,他笔下的狄仁杰这个人物也已活了60年。献上这篇小文,作为高罗佩的中国读者的敬意。
高罗佩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DeeMysteries)影响远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汉学圈子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哪怕汉学专家读,也没有“硬伤”败了胃口;而西方大众了解的中国,往往是“狄公的中国”,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中国,比起中世纪灰色的欧洲有趣得多。甚至专家也受狄公小说影响,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从狄公小说入手。
高罗佩本人也是传奇人物。外交官原本责任重大、案牍劳顿,代表国家关心时局还来不及(尤其像他这样的外交官,在二次大战前后远东最乱时担任荷兰驻中日使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连续爆发中东战争时,他驻节黎巴嫩),最是焦头烂额时,他却临乱不慌,收集中国绘画,研究“中国性史”,演练琴棋书画,悬写公案小说。果然,今日高罗佩声名远播的,不是他的外交生涯,他的汉学也只是圈内的题目,他的业余爱好“狄公案”系列小说,却不仅成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题目,也在中国成了家喻户晓的影视故事:狄仁杰取代了包公,成为中国传统司法公正的象征。高罗佩说,他自己明白一身三任各有目的: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他虽享年仅57,但一生著作极丰,兴趣爱好更是三头六臂——成为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5岁起就到雅加达上小学。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让他很感兴趣;读高中时开始学习梵文;16岁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18岁回荷兰在莱顿与乌特雷支大学攻中文、日文、藏文,一生竟“学通”了15种语言。上大学前他已参与编辑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词典,他的学士论文是《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东南亚的这个社会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可见20岁的高罗佩眼光之远、他对中国的同情由来已久;他的硕士论文是米芾《砚石》英译;25岁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考证,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而兴趣太广泛的“狐狸”特征,年轻时就极明显,幸而一生未改。高罗佩传记之一《三重生活的人》(AManofThreeLives,Amsterdam:Forum,1993)把他的一生写得多姿多彩,国内应早日译出,毕竟有奇人才有奇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