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性质即房产的属性,常见的有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同性质的房产在买卖或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会有不同的限制,本文仅就贷款方面简单讨论。
商品房
商品房,即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根据《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的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是70年;
2、工业用地是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是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是50年。
住 宅
包括普通住宅、别墅、公寓等。
普通住宅可以贷到房屋评估值的70%;70年产权的公寓也可以贷到评估值的70%;其他住宅只能贷到50%-60%。
70年产权公寓
① 公寓的土地划拨用途,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产权年限只有40年或50年;也有一些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产权为70年。
② 一般情况70年产权的公寓是属于可以落户的限购的房子,需要客户有北京的购房资质;如果是全款和商业贷款购房的话跟普通的住宅的交易流程一样;如果客户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话, 海淀区只能是首套购房的客户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的情况不适用;而有的楼盘,就只能使用商业贷款和全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③ 还有一种特殊的公寓,属于70年产权不限购的,不能落户口,不要北京的购房资质。
④ 下面是比较奇葩的华彩国际,有的楼是70年公寓,有的是70年住宅。
非住宅
包括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等。
因这一类商品房流动性较差,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这类房产评估值较低,贷款比例也较低(50%-60%)。
公房
房改房(已购公房)
房改房实际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的房改优惠政策的一些住宅。房改房就是个人以成本价或者是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的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房改的,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资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房改房在办理贷款时要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贷款比例降1~2成;需要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央产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这种房子在出售或者抵押之前需要开具《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即“央产房上市证明”。
这类房产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要提供《上市证明》、原始购房合同;同时,贷款成数也会降低。
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
这类经济适用房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需缴纳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缴纳10%,之后缴纳差额的70%)
目前,北京市场部分银行可以受理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抵押贷款。
二类经济适用房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回迁房”、“安置房”、“康居房”等。
出售前需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
少部分银行可以受理该类型房屋抵押贷款。
其他类型
如小产权房、军产房、两限房、廉租房等,无法正常交易和抵押的房产,不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