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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品牌真的失效了吗?

  最近,发表于中欧的一篇批判定位理论的文章,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此文的基本观点即是:在互联网时代,定位理论过时了!我无意于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阵营参与这场论战,也不愿全盘否定任何一方的观点(因为,在我看来,双方的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定位既没有过时,但在新的环境下也必须转换思维),在此,只想就反方(反对定位的一方)其中的一个观点做一下辩护,那就是:互联网时代,品牌已经失效了。

  这也是反方的一个立论基础,因为,定位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品牌高度同质化,因此才需要定位战略来树立品牌,在互联网时代,既然品牌无效了,当然也就不需要定位了。

  其实,品牌无效论早就存在,也不只中国,例如,最近斯坦福大学教授伊塔马尔·西蒙森(ItamarSimonsen)和伊曼纽尔·罗森(EmanualRosen)就在其新书《绝对价值:信息时代真正影响客户的是什么?》中指出,营销人员需要重新评估品牌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力。他们宣称:“当消费者可以通过用户评价、专家意见或者社交媒体等更好的渠道获得产品质量信息时,品牌就不那么重要了。”据此,许多人认为品牌会随着互联网的成长而成为历史。

  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结合我们的购物情景,也的确如此,我们的购买决定不再受广告的影响,往往只是因为自己信赖的人的一句好评就下单了,这个品牌之前听没听过,是不是知名品牌都无所谓!

  然而,细细一想,又不对。消费者对小米手机、苹果手机的狂热又怎么解释呢?据统计,大部分人的网购还是从搜索品牌开始的,这也说明品牌并没有失效,失效的只是传统品牌,以及传统的品牌传播方式。

  品牌的本质就是价值的承诺,只不过在以前是通过大众媒体来担保,现在则是通过圈子成员的亲身体验来保证。但不管谁做担保,品牌的本质没有变,消费者利用品牌来帮助自己做出购买决定的客观需求没有变。

  变的是品牌的内涵,过去没有互联网之前,大众媒体可以操控信息,消费者只能通过知名度来判断品牌的价值,但现在不同了,人人都是自媒体,口碑更容易形成和传播,品牌美誉度压倒品牌知名度,成为价值判断的新标准。

  而要形成口碑和美誉度,就要求品牌放下身段,更加亲民,与民同乐,而不是高高在上,绑架消费者的意愿。同时,由知名度到美誉度也是品牌本质的回归(价值承诺),因此,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创新成为衡量品牌价值的重要因素。过去,消费者对知名品牌的理解和要求往往是品质稳定,但90后、00后们更加青睐有创新精神的品牌,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小米、苹果、谷歌这些公司没有在传统媒体上投放一分钱,却照样可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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