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战略合作联盟已经出资,白云山、上海医药、哈药股份、南京医药、天津医药和重庆医药签署《筹建联合医药平台合作备忘录》,六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为六方提供采购服务,以加强战略合作,实现共赢。
根据公告,该平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亿元,并由其在广州设立经营公司负责实际运营。其中,白云山、上海医药各拟出资11875万元,股权占比均为23.75% ;哈药股份拟出资7500万元,股权占比为15%;南京医药、天津医药、重庆医药均拟出资6250万元,股权占比均为12.5%。
根据合作备忘录,该平台定位于专门服务于各参股企业的采购服务平台,包括为各成员企业引进代理和战略产品,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通过有效机制使各方在各自区域内相互支持其自有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渠道销售工作,降低企业产品运营成本;以工业原辅材料集中采购为合作点,减少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笔者看了6家战略联盟的合作备忘录概要,觉得按照这个备忘录概要构建合作战略平台,可能有平台运行达不理想的风险。
药企怎样成功构建战略合作平台?
笔者在《医药企业转型升级战略》中明确论述了怎样避免风险,成功构建战略合作平台。最重要的是进行非关键点的战略联盟产业链整合。
医药行业的战略联盟就是产业链上的药企或其他相关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的形式整合到一起,以期提高战略联盟成员在产业链上的参与度和获利能力,从而最终提升战略联盟成员的自身核心竞争力。
对医药企业来说,战略联盟是一种产业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模式。从现在的医药行业政策和竞争格局来看,医药行业的战略联盟可能起到抱团取火、共渡难关的作用,也有利于药企的生存和发展。
在医药行业的战略联盟中,企业之间可以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和互补,缩短产业链,发挥协同优势,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应对风险。
中国的医药行业战略联盟非常多,比如河南圣光联盟、齐鲁医药商业联盟、大西北药店联盟、黑龙江药店联盟、四川蓝海联盟、四川医药商业联盟等。医药行业的战略联盟较多,失败的也较多,所以,医药行业的战略联盟必须把参与联盟企业的合作机制、利益分配、资源共享程度、业务联系等考虑周全,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战略联盟是一种君子性的联盟形态,没有强制性,更缺乏可控性。利益纠纷或者竞争态势变化可能导致战略联盟内部分散,对药企来说,战略联盟适合产业链非关键点的整合,不适合关键点的整合。
所以,药企一定要明确自身在各种战略联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参与联盟中,这可能会损害药企自身的利益。比如一些所谓的医药商业合作联盟,其主导企业通过联盟运作,可以获取参与企业的业务机密,获取参与企业的协作和终端客户信息,从而抢夺其他参与企业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