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通过分析“胡雪岩现象”的内涵及本质,并对20世纪80年代后这一现象重新兴起进行思考,探讨其中的内在原因。从而悟出这么一个道理——中国入世后,随着营 销环境的变化,“胡雪岩现象”将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企业家必须转变营销观念,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什么是“胡雪岩现象” 胡雪岩其人其事 15-19世纪,中国活跃着一支著名的商帮,他们就是商界为之战栗的徽州商帮。他们活跃在大江南北,是明清时期中国商场的主宰,“无徽不成镇”、“遍地徽”是当时对徽州商帮繁荣的真实写照。而胡雪岩就是这19世纪中徽商的集大成者,资本高达几千万两银子,官居二品,是当时中国头号官商。 胡雪岩是安徽绩溪人,自小丧父,家贫,他从小就在钱庄里当学徒,做伙计。胡雪岩20岁左右邂逅王有龄,这成为他一生最大的转机。胡雪岩在王有龄的帮助下,胡雪岩自设“阜康”钱庄(后来成为中国金融的巨头),贩运粮食与丝,开设典当行和药店。胡雪岩结识左宗棠,这是他事业的第二次大转机。胡也不失时机为左筹军饷,经理军粮和军装器械。左更是对胡另眼相看,视为股肱,在调任陕甘总督时,力保胡雪岩任布政使,从二品,使胡成为当时全国的头号官商。 “胡雪岩现象”的本质 官商或官商结合的经商模式 胡雪岩通过傍上王有龄、何桂清、左宗棠而平步青云。但当这些权贵受到排挤,倒台后,胡雪岩的事业也达到了极点。清朝两淮盐业是商家必争的肥肉。徽商通过把持总商控制两淮盐业特权200多年,清代扬州八大总商,徽人就占四人。徽商还利用牙行制度,把持市场,操纵物价,从中牟取厚利。借助官僚阶层特权,谋取厚利是“胡雪岩”现象的根本特征。“胡雪岩”们除积极巴结权贵外,还不惜重金办教育、创书院,重视子弟族人参与科举,跻身官僚行列。清代,安徽一省状元总数在全国占第三位,共有9人,其中徽州一府就占4人。众子弟跻身仕途,为徽商联络封建政治势力创造条件,徽商更易跻身官商行列。这种“以商养官,以官促商”的特点是“胡雪岩现象”的本质。 家族经营 徽商利用宗族制度,宗族关系,在全国各地结成一张严密而有效率的宗族商人网络。有了张网络,徽商走遍天下都有宗族和同乡扶持,对于徽商的生意有极大好处。依靠宗族势力,建立商业垄断是徽商的法宝。徽人外出经商,在城镇市集落脚后,其族人随之而来,都在当地经商,逐渐垄断了市场。徽州行商为了增强竞争力,在各地建立起自己的商业网点,在购销等各环节都安排自己的族人亲信。徽商利用宗法制度,不仅在商业贸易中寻找宗族的支持,同时也作为控制本族人的一种手段。家族经营是适应不发达商品经济的经营方式,成为“胡雪岩现象”的第二个本质特征。 “胡雪岩现象”是中国“仕途经济文化”的衍生品,对中国经济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 民国时期四大家族、各地方军阀把持经济命脉,整个经济主体就是属于官商经济形式。而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市场经济过渡阶段游戏规则的不完善及传统官商结合文化的沉淀,又催发了新一轮的 “胡雪岩现象”的产生,“红顶商人胡雪岩”一时走俏大江南北,关于胡雪岩的书也热极一时,出版商也火火地捞了一把。 “胡雪岩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剖析 部门的垄断行为及其负面效应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对民营企业的介入设立很高的门槛,不少行业均由一个或几个大集团公司垄断市场。如铁路、航空、邮政、电信、石化、电力等行业,依托行政力量推动与保护,冠以“总公司”名称,董事长、总经理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内部企业领导分别称为处长、科长等,实际上是集中化的行政性公司。 部门垄断行为与公共的市场交易背道而驰,产生许多负面效应:第一,阻碍资源自由流动,不利于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造和创新;第二,产品生产费用提高,生产效率下降;第三,抑制管理的改善和积极创新精神的产生,经理人员把更多的资源用于寻租;第四,造成有效供给和社会福利损失;第五,抑制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促使中国民营企业为争得市场准入而去寻租。 企业家的政治情结 中国民营经济从一开始就是在公有经济及政策夹缝中求生存,其利益面临被官方剥夺的危险,为了生存与发展,千方百计向政府靠拢,与政府挂钩,巴结官员以获得保护伞。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家一开始就缺乏在商言商的传统,喜欢在政治圈子里转悠,也希望在成为富商时,在政治上得到官方的承认,正所谓“商而优则仕”。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情结还表现在经营模式上。这有很多典型的例子,如“三株”集团总裁吴炳新的办公室里,马恩列斯毛的大幅画像庄重地挂在墙上。他成立过一个“市场前线总指挥委员会”。他说:“市前委相当于中央军委,各生动前线指挥部相当于敌前委。”三株总部设有“政府工作部”,各省设有“政治委员会”,各子公司派有“党代表”,这些人大都是部队营以上级别的转业干部,三株还是“支部建在连上”的典范。“鞍钢宪法”、“大庆经验”、“三老四严”、“四个一样”在企业里大行其道,此类例子屡见不鲜。然而商场有其自身运转规律,这种把企业办成准政府机构的做法,将使企业最终难逃溃败厄运。 中国民营企业的寻租现象 本来,企业作为纳税人,为一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政府有义务为企业提供服务。由于中国几千年“仕途经济文化”的影响及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尚未健全这一原因,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关系处于一种扭曲状态,民营企业如果不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做一些灰色的地下非经济性活动,其生产经营活动将在很多方面面临困难,或付出更高的代价。而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变更的过渡阶段,政府垄断和掌握着大量经济资源,包括对众多企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制度、众多政府采购、团体采购行为的灰色化,这样,政府官员就处于经济生活的中心。企业也乐意通过寻租来获取正规市场交易所得不到的利益和办不到的事。民营企业的寻租活动可归纳为:企业经营若为了得到现有市场及法规条件下原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而向有关部门寻租(政治创租);或者为了得到本该属于自己的收益而不得不用可能产生收益的一部分资金向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官员寻租(抽租)。 中国民营企业普通存在的寻租现象,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外界环境所迫,二是民营企业自身利益驱动。而寻租的结果导致了官商结合,政府官员的腐败。像厦门“远华”这样的走私案也只能说是冰山的一角。首先,中国“过渡阶段”的法规不健全,有不少法规和政策较为粗糙,容易产生执行中的随意性。再加上地方政府名目繁多的不规范收费,这就造成了管理人员在行使其权利的时候存在很大的自主性与随意性。另一方面,不少行业的时常准入审批、项目验收、产品检验过程主管部门拥有极大主动性。而目前不少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缺乏对执法人员的民众监督、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这为“设租”行为提供了方便。从民营企业自身来说,一出身就在公有制经济压制下求生存,而且自身存在诸多缺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通过“寻租”活动,巴结官员戴“红帽子”,一求得官员对其存在的默许、支持,并谋取特殊的市场权利,如取得“公共物品”的垄断供应权、走私、偷税漏税、经营许可证、资源开发权等。企业可以以非经营手段来获取巨额收益。 民营企业家族经营盛行 家族经营的产生与发展是和封建社会及资本社会初期的中小商品经济相适应的,也很适合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初期创办阶段的需要,但不利于企业规模化之后的进一步发展。家族经营在中国有着极其深厚的文化沉淀。而另一方面,我国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对职业经理人缺乏法律、行业规则、职业道德等的约束,不少职业经理人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如侵吞贷款、拿回扣等,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这也导致民营企业对家族外的人缺乏信任感。 民营企业营销环境的变化使“胡雪岩经商模式”走向衰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与国际接轨 我国民营企业在国内竞争中时常受一些“产业准入”等政策的歧视,争取银行的贷款也非常困难。另外,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法制建设落后,各级政府规章制度不规范,也使得民营企业应有权利得不到尊重,民营企业发展随政策变化而摇摆。入世后,根据非歧视原则国家对外资开放大量市场领域,既然对外国开放,同时也应该对国内的民营企业开放。原来的许多领域“审批制”就要逐渐变革为“登记制”。此外各行各业地区市场的开放将促使国内大市场的统一。入世前后,我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各级人大、政府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废除和修改与WTO规则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并出台一些适应入世后的新法律和规章。入世将促使游戏规则透明化、规范化,将使企业寻租成本加大。“胡雪岩经商模式”信奉“关系就是财富”,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政府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转移为裁判员。那么,“胡雪岩经商模式”走向衰弱将是不可避免。 现代市场经济必须要有现代经营管理方式与之相适应 随着入世后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带来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将对民营企业产生巨大影响。而另一方面,高科技产业的兴起,民营企业股份的社会化都将推动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推动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软硬约束形成促使民营企业走出家族经营的桎梏。 总之,“胡雪岩经商模式”在新的营销环境下将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竞争的需要,“胡雪岩现象”将慢慢地走向衰退。 民营企业经营观念的转变 树立现代营销观念,培育企业真正的市场竞争力 “胡雪岩经商方式”信奉的是“关系就是财富”。80年代以后,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新规则未建立,旧规则未倒塌,在历史夹缝中,官商结合,官商一体成为商人致富的最佳捷径,私人资本在快速地进行原始积累,这种积累方式带有明显的与“官僚体制”合谋的特色。中国越来越开放,法制越来越完善,意味着将给“胡雪岩”们用武的范围越来越小。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民营企业家树立现代营销观念,真正认真研究目标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实施切合实际的营销战略与策略,按市场规则办事,确确实实提高企业自身的营销竞争力。而不是依靠关系获取市场特权,排斥竞争来获利。时下“韦尔奇”热争取代“胡雪岩”热,正代表历史的进步,因为韦尔奇的哲学是:规则创造财富。 树立家族化经营,强化人力资源开发 家族化经营经常受到理论界的批评。笔者认为,对家族化经营进行扬弃、改造,他仍然是适应当今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善、经理人职业道德缺乏法律、道义约束,产权所有者权益缺乏保护的现状。对家族化经营进行扬弃就要企业主建立现代化的组织结构、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明晰家族内部产权安排,用游戏规则来约束、激励其家族成员。同时,重视对家族外人采取引进与合理配置,以弥补家族内人才的不足,可以考虑以技术股、期权形式留住一些关键人才。少数民营企业也可以考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此外,民营企业应该重视对人才梯队的建设,重视人才的在岗培训,而不是简单挖一个人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