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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1正20副”超编了?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新华网

继网传辽宁铁岭市有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河南新乡市有11个副市长、16个副秘书长以后。3日,又有网友爆料:贫困县湖南平江县有10个副县长4个县长助理,记者浏览了这位网友提供的平江县官方网站,确认了这一事实。网友批评道:“2005年平江县财政收入就2.24亿,一个贫穷落后的县,竟然配备这么多官员,是不是有点不正常?”(12月4日《新快报》)

确实有点不正常。事实常常告诉我们,当方丈多了的时候,不仅和尚们吃不饱,而且由于互相争权、责任弱化,常常导致一座寺庙香火不盛,走向衰败。就此而言,公众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的呼声值得重视。然而,我们只能限于道义的呼吁,并没有理由指责这些地方政府超编

当我们指责一个机构超编时,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没有标准就无所谓超编。如某机构编制40人,结果现有人员41人,那就是超编。对于绝大多数机构而言,编制数是大致确定的,然而,对于领导数并没有明确限制,这一点在地方行政机构配备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央编办和监察部去年上半年曾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监察部有关人士表示,这个规定对各级行政机构编制提出监督检查,但并没有对地方政府官员的具体人数作详细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1正9副”,还是“1正11副”,抑或“1正20副”,它的存在并不违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说它是超编

这里并非滥用黑格尔“存在即合理”的名言。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所说,“副市长的编制,肯定是由上级组织部门核定的。”也就是说,“1正9副”、“1正11副”、“1正14副、“1正20副”看起来似乎荒谬,然而,它都是经由上级组织同意的。

分析到这里,我们还能说“1正20副”超编吗?据《东方早报》12月3日报道,2日下午3点15分,新乡市政府 “辟谣”称,所有干部都是经过干部任免程序任免,是公开公正的。确实,副市长们在程序上是无误的,也不与现行制度相冲突。我们也只能在无奈中接受这一尴尬现实。

或许很多人会不甘心,难道“1正20副”正常吗?确实不正常。但在此时,我们更应该呼吁的是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市、县、乡级,到底应该一正几副。不仅如此,也应该规定相关部门,到底应该配备几个副职。君不见,有些局坐下来全是官,尤其副局长们一坐一大圈。

出台这样的规定,应该是不难的。现在地方党委配备基本是一个书记两个副书记,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思路,根据区域、人口、面积、经济现状,规定政府一个正职几个副职。只有到那时,我们才能说“1正20副”是超编,然后再充分行使舆论监督权利,最终迎来职能转变、机构精简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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