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不懂得“抄”的人,永远是最慢的
最近前同事桥桥发语音给我,格外郁闷:我上司实在太偏心了,简直戴了有色眼镜。
我还没问,她一股脑儿地全说了。
“上司一直说我做的不如谁谁谁,其他同事看了我做的文档都说已经挺好了,他就是不满意。哎,不知道他咋想的。”
我问,你有对比过上司说的那个人,他提交的成果不?
桥桥语气里满是不屑,“没必要!免得别人说我抄他的!”
“那你怎么确定是上司偏心,而不是那人确实厉害?”我暗戳戳地笑了,“换作我,先把他的成果全部看一遍,把好的地方学起来再说。”
其实,我过去也常陷入桥桥这样的误区——
以独立完成为荣,以借鉴模仿为耻。
不少人觉得,只有凭借一己之力完成,才能体现自个儿多厉害、多有价值。
可有一条捷径是:
我先要了解牛人做成什么样,然后对比、接着模仿、进而融入自己的想法,试着超越对方。
“不要重复制造轮子”,这句话谁都听说过。
只是回到现实中,我们本能地只想按部就班地亲自造轮子。吭哧吭哧忙大半天,一抬眼,竞争对手早已甩你18条街!
这个时代,不懂对比、不懂模仿的人,永远跑得最慢。
越是竞争对手,越是你模仿学习的对象。
02.不仅要“抄”,还要抄出水平
我公司有个程序员,上班几年了工资不见涨。倒是比他迟入司的90后开发,不仅薪水比他高,连职位都比他高2级。
他对此耿耿于怀。
坦白讲,他的效率和能力一般。同样开发一个模块,人家从开源论坛上套框架、找组件修改,不到1天就做完了,而他做了3天还没搞定。
老员工很不服气,认为年轻开发是在投机取巧地抄代码。
其实他混淆了2个概念:
第一、工作是以结果为导向。
无论什么工作,最终目的都是提供匹配的输出产物。你自个儿动手,写了一堆满是Bug甚至用都用不了的代码,有啥用哇?
第二、“抄代码”有高低之分。
低水平地抄,一个Ctrl+C,再来个Ctrl+V,无脑地做个搬运工。
高水平地“抄”,是将一份开源代码下载后,理解它的思路和逻辑,再根据需求改造。这样不仅缩短了实现目标的时间,对水平的提高也大有裨益。
换句话说,你在研究车轱辘怎么做时,有人不仅没去重复发明轮子,还能快速地改造出卡车轮子、轿车轮子、三轮车轮子……
你还认为你输得冤么?
03.不仅找人“抄”,还要找很多人“抄”
你估计听说过中国的“新四大发明”: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
但你应该不知道,这4样,没有一个是中国发明的。
日本的新干线1964年正式通车,是世界上第一条高速铁路;
扫码支付的发源地也是日本;
共享单车诞生于60年代的荷兰;
网购的概念由英国人发明,上世纪90年代的亚马逊和EBay,将电子商务推入大众视野。
近10年,中国互联网发展脚步之快令全世界叹服,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懂得借鉴众家之所长,站在原有事物基础上不断地推陈出新。
所谓创新,往往是对多个物种的深度模仿。
个人亦是如此,通过对标学习,可能是速度最快、成本最低的获利。
我一个老同学,以前我们总认为他自带锦鲤体质,每次跳槽总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认可。
吃饭聊天时,大家才知道一切并非偶然:他特别擅长发现他人的优点,并能有效学习。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他发现隔壁同事工作很高效,于是打听出他的任务管理方法,以及所用的工具;
他发现行政小姐姐做统计报表很厉害,于是随口问到了几个很便捷的office操作;
他发现同组一位员工做计划清晰明了,于是对着自己和他的两个sheet认真分析。
不同于抄袭,这种对底层逻辑的剖析往往起到“举一反三”的功效。同样花3分力,别人从爬到走,你从走到跑。
04.不仅要“抄”好的,还要盯着坏的
查理·芒格在《穷查理宝典》有这么一段话:
“只要看看身边发生的事情,你们就能明白拒不借鉴别人的教训所造成的后果。
人类常见的灾难全都毫无创意——酒后驾车导致的身亡,鲁莽驾驶引起的残疾……由于重蹈前人显而易见的覆辙而导致的生意失败,还有各种形式的集体疯狂等等。”
这世上,长经验有3种姿势。
1、从别人踩过的坑中,得到经验;
2、从自己踩过的坑中,得到经验;
3、自己屡次踩坑,也没得到经验。
你遇到的99.9%的问题,都是他人经历过的,你踩过的坑里尽是前人的脚印。
如果说,借鉴好的部分是为了站在巨人肩膀上,那么,借鉴他人失败的部分,则是为了让自个儿尽可能地避开雷区。
以他人案例,长自己教训,这经验值肯定嗖嗖往上升呐。
05.写在最后
关于“抄”这个字,我认为比较妥当的用法是:模仿创新。
从生搬硬套->抽离精华->巧妙剪裁,再到组装搭配->融入新想法->迭代打磨出N.0版,它是一个阶梯连着一个阶梯的进化过程。
从0开始的创新,看似恢弘,实则愚蠢。
就拿做一样全新的产品来说,不仅意味着巨大的投入,甚至投入了还做不出来,即便做出来,市场也不见得会买账。
德鲁克说,模仿本身就是创新,它是创新的前提。
打个比方。
你要投稿一家杂志社,最好的方法不是埋头苦写,而是先去看100篇那家杂志社的文章,研究他们的调性和套路,总结出规律,再去写。
模仿的对象,必须是最本质的东西。
模仿的终极目的,是精进与跨越。
没有一个新事物,是平地起高楼。
我本职是产品经理,发现新人(包括我入行初期)规划产品时很容易抱着一个念头:
“我就要搞个与众不同的东西!我就要和他们不一样!我就要商业模式大颠覆!”
咳,我只能说,勇气可嘉。
用我以前领导的话说,你能想到的,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想过+做过了。
你首先要明白,你眼中的“一样”是无数先驱(or先烈)试错的结果。凡人你我,你首先得和他们一样,才能活下来。
只有活下来,才有可能未来与他们不一样。
混职场也好,做企业也罢,说到底,成功者的发展历程,必然是一部不断模仿创新的历史。
它不是单纯地邯郸学步,而是对前者的深挖衍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真正懂得“抄”的人,才可能旧树新芽般地,蜕变出崭新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