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武汉有一家服装销售企业,在武汉各大商超设有多家专卖店,公司和商场都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上下班有时间,可是开店做生意,员工下班难免不准时,这本无可厚非,可是据了解,很多店内的员工在下班时往往是会延迟两三个小时下班,8小时工作制成了12小时制,不解的是,这种现象员工们都已习以为常。
对于这个案例,老板们自然是喜欢得不了,员工们能延迟下班,这是天大的好事,表面上是利于公司也利于员工个人。说实话,这是竞争的产物,如今处于一线的员工的销售压力是越来越大,市场化是每个人都面临的共性,老板们听从人力资源部门的建议,实行低底薪高提成,即员工若是有销售业绩就有工资,若无业绩,只有底薪。有的公司还规定若是两个月没有业绩,对不起,就请走人。在市场的残酷竞争之下,职场的流动是很平常的。员工们选择延迟下班,这也是无奈之举。
但是,查钢认为,这是不对的,我的观点是超时下班(公司规定的加班除外),应当要开除。
因为,公司是讲管理的,是有制度的,不能因为当天的任务业绩没有完成就延迟下班,以求弥补,这样是不对的,长此以往,公司还是公司吗?制度面前人人遵守,这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军事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例,一方故意溃不成军,把军械粮草丢于一路,另一方本是正在追击,可是看到了路上的东西,就去捡,这样步伐放慢且不成军纪,这时,诈败的一方反而一击,最终获得胜利。这种战例是比比皆是。为何?何解?令行禁止,没有纪律的军队是打不了胜仗的。
站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这样,一天的时间被有效的划分为几个阶段,有时店面是早晚班,有的是早中晚班,各有各的时间段,各有各的主通过流人群,如果员工们乱一点,时间拖一点,那么不是不成形了吗?考核如何做,提成如何分?即使是在延迟的时间段里完成了当天的业绩,可是下一次呢?会有吗?自己的时间段别人也来争,出了业绩若是不能出业绩,这都会让大家难受。另一种后果是,大家都麻木了,无所谓,反正今天先“开张再说”。有的公司竟还强制员工这样延迟,意思是你今天完不成任务,就不要下班,一直到完成为止。
公司制度是一种约束,这种约束不是出于你的“自愿好心”它就不起作用了,这个标准是不能破坏的,一旦被破坏了,谁是谁非就无法公平公正了。从短期来,这样的公司对员工是不负责任的,只求眼前一利,不断的向员工施压,势必物极必反。从长远看,这种公司是没有战略定位的,没有系统的市场策划,是长不大的。现在人人在学习外企,外企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制度。工作就是工作,工作期间连私人电话都不打也不接,这种工作态度我们员工是否做到了呢?管理培训大师余世维说过,“加班,我没有规定加班,在下班之后还在工作,不仅没有加班费,我还是找他要电话费,电费,因为,他浪费了我的资源”。
当延迟下班成为了一种习惯,特别是员工主动养成的这种习惯,是非常不好的。因为这样会造成不好的销售氛围,不利于团队合作。每个人都有分工的,如果员工认为下班之后你还有精力,那就再上个班,没有必要去占用别人的工作时间,不要一个班上不完,半个班又算不上。二则,延迟下班,长期以后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做不好的事,都指望在下班之余的时间去补?临时冲一冲或是搏一下,那么工作花了那么多精力进行的培训和业务技巧如何去实践呢?再则,每个员工背后都是一个家庭,通过这种现象,还会造成员工家庭不合,没有一个准确的上下班时间,会人为的增添很多麻烦,有了矛盾,更是不利于安定团结了。
业绩没有突破要在销售技巧和方法上找问题,而不能只是依靠于延迟下班,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表现上可能会解决,可是长期的隐患却又埋下了伏笔。延迟下班,对公司是不明智的,对于员工,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