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国设置的4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4个城市。
提起经济特区,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因为我国已经有好几个经济特区,可是在1980年我国设置了哪四个经济特区,也许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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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截至2018年末,全市下辖9个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城镇人口1302.66万人,城镇化率100%,是中国第一个全部城镇化的城市。
02:
珠海,广东省地级市,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中国最早设立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国海滨城市 、新型花园城市、有着国家新颁布的“幸福之城” 。珠海是广府文化的代表城市之一。
03:
汕头,简称“汕”,广东省地级市,经济特区,地处粤东潮汕地区,韩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西邻揭阳,南濒南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境内韩江、榕江、练江三江入海,是中国大陆唯一拥有内海湾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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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 是福建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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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