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